朱媚立即跳开道:“你离我远点,让你揉,还不得搓掉一层皮”。叶清晨朝她翻了翻眼睛说:“矫情,你是纸糊的”。</P>
“我可不是纸糊的,但你是铁打的,手脚那么重,哪里象个女人”朱媚气道。</P>
叶清晨倒退回身,伸出纤长的手指,点着朱颜面前的收银台说:“我哪里不象个女人了?”</P>
叶清晨脸形纤瘦,眉毛乌黑上挑,眼睛深黑,睫毛浓密,神态清冷,看人时总是用一种远远的审视的目光,笑时有一种难言的妩媚,但不笑时却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傲然锋利。</P>
她的肤色是淡淡地小麦色,有着健康的明亮的自然光泽,象阳光的时时都落在她脸上。她的仪态很沉静,有种不在意人关注的随意。她很漂亮而且漂亮的与众不同辨识度极高,把她与任何人放在一起,人们都会把目光首先落在她的脸上,太与众不同是朱媚给她的评价。</P>
她虽然身形纤长,但别的女人纤瘦的身形体现出的是娇弱,而她则是显现的是不容置疑的力量,她的一举动中让人感觉到她紧绷的肌肉的力量,朱媚一直觉得叶清晨是练过武功的。</P>
朱媚最怕和叶清晨身体接触,让她抓过的地方不是青就是紫,有一次她摔倒被叶清晨拽起来,胳膊差点被她拉脱臼。</P>
朱媚是“星辉书店”的老板,“星辉书店”在西北大学附中对面,西北大学附中是西北市最好的中学,她的书店卖的基本是教育辅导书和少年儿童经典读物。</P>
朱媚是这个学校毕业的,父母也曾在这个学校任教,她的辅导书都是经过认真挑选的,很得这里的师生认可,因此生意一直很不错,因为经营有方,她又在另外两个学校附近开了两家分店,几年下来收获颇丰生意做的很不错。</P>
叶清晨就读的西北大学就在西北大学附中附近,认识朱媚后就经常在她的书店帮忙,同时也跟着她为自己家在县城的书店进货,她母亲在离西北市一百多公里远的玉阳县也经营着一家同样类型的书店。</P>
4</P>
叶清晨一直说自己是朱媚的救命恩人,朱媚对此很不以为然,说自己只不过是醉倒在路边,被她碰到了。如果她不把自己捡回家,也会有警察或者好心人把她送回家。</P>
叶清晨则很不客气地说:“深更半夜的,街角小巷,如果是哪个别有用心的好色之徒先把你捡回家,那你是不是小命难保或者生不如死了?”</P>
朱媚心里心里虽然认可她的说法,但在嘴上从不承认,她觉得自己那天很丢人,认了这件事有损尊严,她是个很在意自己形像的人。可她又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她根本不记得那天自己怎么走出酒吧,又摔到在了哪里,如果当时真的被哪个别有用心的人拖走,后果的确不敢想。</P>
朱媚对自己的定位是洁身自好的大家闺秀,对男女间的事情一直很是慎重,此生只想谈一次恋爱,嫁一个男人,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种醉倒街头艳遇。</P>
喝醉的第二天早晨酒醒后,朱媚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顿时吓坏了,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感觉没有什么异样才稍稍放心。</P>
但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睡衣,心又提了起来,不知道谁给自己换的睡衣。</P>
后来,看见一个短发女人站在卧室的门口,她算是彻底松了一口气,为自己的好运气暗自庆幸。她盯着这个女人看了很久,她也穿着睡衣,身材高挑,脸和露出的腿、手臂呈现女孩子少有的健康色,浅浅的麦白色像有缕阳光总在她脸上。脸型容长,眼睛深黑、睫毛异常浓密,鼻梁挺直,高扬的眉毛高扬,嘴唇饱满线条清晰,让她脸上有种凛然之气的同时又有些性感。</P>
她随意地站在门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朱媚,像是在打量一只捡回来的小动物。</P>
朱媚问她,她是谁?这是哪里?自己怎么在这里?</P>
她说她叫叶清晨,这里是学子路的春城小区,她是从小区外路边的绿化带里把她捡回来的。</P>
后来,朱媚问叶清晨,她是怎么把自己弄到家的,</P>
叶清晨口气轻松地说:“你不算重,抱回来的”。</P>
当时,朱媚看着身材纤长的叶清晨还不是很相信她说的话。后来叶清晨送扭伤脚走不成路的朱媚回家时,领教了她的手劲,朱媚才信她所言不虚。</P>
揉着被叶清晨拽的生疼的胳膊,朱媚咬着牙对她说:“凭你的手劲,若我是个铁疙瘩,你也能抱回来”。</P>
叶清晨走后,朱媚脱了衣服揉着上下楼时被叶清晨拽的生疼的臂膀,坚信自己的右臂的上的青紫印肯定不是自己喝醉时摔的,而是被叶清晨捡回去的路上生拉硬拽留下的。</P>
朱媚被叶清晨捡回家后,发现两人其实住在一个小区,只不过不在一幢楼里,相距不过百米。</P>
叶清晨住的是小区内两室一厅的小套房,而朱媚住的则是一百多平米的大套房。</P>
这个小区就在西北大学和附中的对面,当年叶清晨在西北大学上学时,她母亲曲凌为了让她将来在西北市立足,给她在这里置下的立足点,她母亲的人生目标就是把女儿送进大城市或者更大的城市。</P>
自此以后,她俩成了往来亲密和好朋友,两人同年,朱媚比叶清晨大三个月,虽然性情相左,但相处和睦。</P>
叶清晨说她自小练跆拳道,但手劲大是天生的,她母亲就是天生神力,当年长跑和标枪是省记录的保持者。</P>
朱媚听的牙疼,向她吐槽道:“你一个女孩子,你妈为什么不让你学琴棋书画?却把你培养成这种刀枪不入的铁汉子,不知她当初是怎么想的?”</P>
叶清晨乜斜着眼睛嘲笑道:“下棋,你能赢我吗?再说了,我不是我妈培养的,我现在的一切都我是自学的,和她没关系”。</P>
朱媚被怼的无话可说,只能朝她翻白眼。她俩都爱下围棋,每每交锋时叶清晨的确赢多输少。</P>
围棋本来是朱媚的强项,她自小学围棋,曾获得过全市青少年组前三的成绩,但跟叶清晨下棋她心里总是有点悚,她不喜欢叶清晨那种攻城掠地般的凌厉棋风,每每输了棋子就抱怨跟她下围棋象是在下军棋,拉低了围棋档次。</P>
叶清晨则说她是在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是真名士自风流,君子不羁于外物,摆那么多排场棋技不行,只能算是个花架子。朱媚被她气的无言以对。</P>
朱媚是个热爱精致生活,讲究生活情趣,生活中很有仪式感的人。她们第一次在朱媚的书房下棋时,朱颜备了好茶,焚了香,放着清幽古琴曲,叶清晨只下了几手就嫌音乐吵,香味冲,让朱颜关了音乐,灭了香,只留下了一壶清茶。</P>
下棋时,叶清里一边盯着棋盘吃着她的棋子,一边扯着嘴角嘲笑她的那些作派故作风雅,朱媚气的说她牛嚼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