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原主,在警察冲进村庄,将宋芳和王志远控制起来时。爬着来到两人面前,拿起藏着的菜刀,一刀将宋芳给砍死。
那一刀的力道之大,直接将宋芳的半个脖子都给砍断了。
一旁的王志远吓得快速跑开,原主也很快被警察控制。
原主虽然杀了人,但因为精神有问题,再加之宋芳手里有过几条人命,还将原主害成那样。所以原主没有被判刑,只是被送去了精神病院,并联系了家人。
而在送去精神病院的路上,原主自杀了。
而原主的愿望,就是将几个村庄所有参与贩卖人口的人全部绳之以法,特别是宋芳和王志远两人。
并且尽自己所能,解救更多被拐卖的人。
大概是因为有许多女孩子失踪,这两天查的严。所以张珍一行人并没有急着走,而是又在工厂里躲了两天。
期间,每天只有一顿饭的女孩子们饿的饥肠辘辘,但却都没敢吭声。
而躺在地上的女孩子,张珍嫌她碍事,指挥着两名女孩子将她给抬到了一边。
第三天晚上,工厂外响起了拍门声。很快有两名男子走了过去。
不一会儿,两人拥着一名男子走了进来。男子的怀中抱着一个小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