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教父(1 / 2)

重生之IT巨头 居于独 1518 字 9个月前

“郑焱,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吗?你要知道,我目前只是《巴黎评论》的普通编辑而已,不论是能力还是资历,我恐怕都无法胜任总编辑一职。”

“两者的性质也完全不同,《巴黎评论》只是一家文学杂志,而《纽约每日新闻报》,是一家规模庞大的传媒公司,它报道的内容包括地方新闻、社会新闻和种种软新闻,甚至还有重大国际新闻。”

“也正因为两者性质不同,《巴黎评论》的报道比较严谨,遵从客观事实;而《纽约每日新闻报》就不一样了,它开始的时候热衷于黄色新闻,虽然后来因为受到抵制有所收敛,可是报道风格依然喜欢从这方面做文章,这与我的风格完全不符。”

莫娜辛普森作为一个杂志编辑,对于美国知名杂志的情况自然知道一些,而且从话语中听的出来,她对《纽约每日新闻报》的印象并不是很好。

对于莫娜辛普森现在是否具备成为总编辑的能力,郑焱并不在意,可是郑焱很喜欢莫娜辛普森的态度。当初之所以要买下《纽约每日新闻报》,只是希望有一家受自己掌控的新闻媒体,虽然没来得及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也看过以前的期刊,郑焱自己也不喜欢《纽约每日新闻报》的报道风格。

“莫娜,其实我和你一样,对于《纽约每日新闻报》的一些东西很不喜欢,所以才想找个人来改变它。至于能力,这个更不是问题,谁也不是天生具备很强的能力,这可以慢慢培养。我还年轻,等得起。”郑焱笑着说道。

本来莫娜辛普森以为郑焱只是一时兴起,可是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

“还是算了吧,我挺喜欢现在的工作。我本来也在写,现在的工作方便我与更多的作家交流,有利于我进行创作。”

莫娜辛普森并不是那种事业心很强的女人,她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最终还是拒绝了郑焱的邀请。

被拒绝之后,郑焱也丝毫不觉得沮丧。而莫娜辛普森也没有继续抓着拉里埃里森不放,总算是安安静静的吃完了中午饭。

吃过午饭之后,乔布斯还要安排前来的宾客返回,而拉里埃里森早就让人送来了他的跑车,与郑焱一起返回旧金山。

“拉里,你就不能开慢点吗?我可不希望旧金山成为我人生当中的最后一站。”

坐在驾驶位上的拉里埃里森,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尽管天上飘着雪花,仍然把车子开的飞快,看的郑焱心惊胆战。

“你要相信我的技术,不用说一辆车,哪怕给我一架飞机,只要我是驾驶员,就一定能保证你的安全。”

拉里埃里森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车子的速度还是降了下来,尽管郑焱觉得仍不安全,起码可以接受。

“拉里,我觉得你真应该学学史蒂夫,赶紧成家,这样你也就有了牵挂,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小命。”

“噢不,我还要好好享受生活呢,再也不想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了。当然,如果哪天遇到了能绑住我的那棵树,我还是愿意组建一个家庭的,不过目前来看,能够绑住我的那棵树还没有出现。”

拉里埃里森无愧花花公子之名,在任何时候,他从来都不避讳自己对美女的喜爱。

“还是别说我了,你自己呢?我可是也看了关于你的那篇报道,后来怎么样了?你在华夏的两个女朋友知道了吗?”

由于郑焱这次旧金山的行程完全是临时起意,所以安然和李嫣然并没有跟来,两个人在港城待了几天,处理了一下她们那小公司的事情,然后从港城直接去了纽约。如果不是这样,拉里埃里森说话的时候也不会如此肆无忌惮。

“亏你还好意思说,你把我害惨了你知道吗?当初关于我的那篇报道也传回了港城,然后她们没有和我商量,直接从港城杀了过来。好在我够机智,不然我就玩完了。”

郑焱与丽莎的相识,可以说是拉里埃里森牵的线,除了上次面对安然两人的时候有点凶险,整体来说还算不错。

“后来呢?你选择了丽莎还是原先的女朋友?”

“我可不像你,既然是我的女人,我当然要对她们负责…”

说起这事的时候,郑焱心里还颇为得意,然后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和拉里埃里森说了一遍,甚至包括丽莎已经怀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