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出版社,主编办公室中,白发蓝眼,气质文雅的艾伯特先生正在喝咖啡。
“咚咚咚!”
房间门被敲响,艾伯特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猜到了是谁,他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唉,这小姑娘,真是锲而不舍,这都多少次了?”
虽然艾伯特很佩服希尔的坚持不懈,但他仍然不看好希尔的文章。
艾伯特整理了一下衣襟,笑呵呵道:
“请进,希尔小姐,这次你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样的稿子呢?”
“早上好,艾伯特先生,又见面了。”
作家希尔紧张兮兮的抱着厚厚一摞稿子,出现在房间中。
不知为何,每次看到这位慈祥和蔼的老者,希尔都会变得紧张,可能是因为,被拒稿的次数太多了,就连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再麻烦人家了。
望着对面老者的目光,她甚至有打退堂鼓的冲动。
但一想到林恩先生就在门口等待自己的好消息,这几天的辛辛苦苦,林恩先生的悉心教导,她就不能后退一步。
深呼吸一口,希尔露出自信的笑容,来到了艾伯特的对面坐下。
“艾伯特先生,上次那件事之后,我痛定思痛,重新写出了一本轻,这是的前十万字,请您过目。”
看着那厚厚一摞的纸张,艾伯特布满皱纹的脸上,也多出了一抹惊讶的神情:“等等,我记得,上次见你,不到一周吧,一周时间,你竟然重新写了十万字?”
希尔微抬下巴:“是的,日更两万,很难吗?”
“啊?不难吗?”艾伯特差点没被希尔的这句话给整懵。
对于大多数的作者来说,日更两万是很难的,这不仅需要你工作长达十个小时,还需要这期间灵感不断,更难得的是连续每天这样做。
艾伯特就没见过这么猛的!
对此,艾伯特充满质疑,一般来说,质量与速度是挂钩的,速度越快,肯定会忽略质量,以他的看法,希尔这次的文章质量,十分堪忧。
“好吧,我还是先看看你的稿子质量如何吧,呵呵”
艾伯特戴上眼睛,接过了希尔推过来的稿子。
只见稿子的第一篇,赫然用加粗的笔,写着这本书的书名。
艾伯特不自觉念了出来:“我,金发异乡人,开局打爆天理”
在一众西字书名中,这个独特的长名,让艾伯特眼前一亮,他抬起头,对希尔道:
“这个书名很有意思啊,让我有种打开的感觉,我开始期待起来了,希尔”
林恩先生说的果然是对的希尔内心对林恩多了三分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