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既然你的朋友来了,我也给你们拍张照留作纪念吧?”</P>
“不用不用,我们在这里上学的,想来随时能来……”</P>
季榆这边儿正拒绝着,余非晚倒是上前把单反递给了老爷子。只见她双手对着远处一框,一脸严肃地和老爷爷说着什么,一旁的老爷爷连连点头。</P>
……</P>
照片里。</P>
火烧云朝着天边缓慢翻涌,静谧的河流仿佛静止了。</P>
鴷雀成群飞过,在橙色的天幕里变成了剪影,它们婉转低鸣,像是黄昏协奏曲。</P>
余非晚紧靠着季榆,小姑娘的头顶刚好到她的鼻尖,她可以嗅到她洗发香波的味道,那是一种砂雪一般的柔和甜美。</P>
最终,笔直的余非晚还是忍不住朝季榆的方向侧了头。</P>
而这一幕,刚好也被相机拍了下来。</P>
那时的余非晚蓦地想起了多年前的木樨中学,在那里她也遇到了一个让她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的女孩。</P>
她把那时的悸动和冲动都归结于年少无知,可如今令她没想到的是,此时此刻在自己身侧的这个女孩竟然让那股被尘封已久的冲动再次冲破心牢。</P>
她承认。</P>
她沦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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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两人顺其自然地一起去了老城区,逛了各种装修精致的mini小店,品尝到了烟囱卷和肉桂味的可乐。</P>
余非晚想了一个蹩脚的理由请了季榆吃晚餐,季榆选择了一家在ins上很出名的餐厅。</P>
虽然余非晚很少在这种又小又窄的小餐厅吃东西,但和季榆一起的时候,平时不吃甜的她甚至都爱上了甜的发齁的ovocne。</P>
在送季榆回酒店的路上,余非晚把“去我的酒店住吧?”这句话咽回肚子里好几次,眼看着导航上酒店的位置越来越近,再也找不到理由留住她。</P>
她只能把步伐放慢放慢再放慢……</P>
“你,明天去做什么?”</P>
“看艺术展。”</P>
“谁的?”</P>
“mucha。”</P>
“阿尔冯斯·穆夏?”</P>
“你认识他?”</P>
“……那个,一起去。”</P>
“什么?”</P>
“……一、一起去!”</P>
“你也喜欢他?”</P>
我比较喜欢你,笨蛋。</P>
……</P>
爱情呢,一定是突然发生的,它不像习惯,比如从不习惯吃苦瓜变成爱吃苦瓜。</P>
爱情不一样。</P>
它不是一个渐变的过程。</P>
它从来都是一种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