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看着李俊昌这般做法却是抿着嘴想笑。
这切菜又不是杀人,白菜又不是人头,怎能从中间下刀,兰要将其砍断?如此这颗白菜便算是废了……没有了丝毫的用处。
不过老板娘并没有出言责备,而是一反常态,极为温柔的想要从李俊昌的手中把菜刀抽出来。
李俊昌没能明白老板娘的意图,手上发力,仍旧是死死地握住,老板娘伸手捏住菜刀的刀身,用力猛地一抽竟是没有抽动,这才拍了拍李俊昌的手背,想让他放松下来。
老板娘的指尖刚刚触碰到李俊昌的手背时,他便骤然一缩,接着就松开了手,菜刀失去了着力点的支撑,自然朝着一旁歪倒下去,老板娘瞬时借住菜刀,脚下步子朝前移动了二尺有余,比李俊昌更加靠近面前的桌案,还有桌案上这颗已被砍成两半的白菜。
李俊昌的个头比老板娘高了不少,如此一来,却是刚好面对着老板娘的后脑勺,他的鼻尖处传来一股子悠悠,却是老板娘的发香和体香。
这里水虽然金贵,但老板娘仍旧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即花费甚多,也要面容干净,衣衫清透。这些年,李俊昌走南闯北的,也不是清汤寡水不沾荤星儿。对于女人和女人的身体,当然也有他自己的了解。可这倒是他头一回能如此平静且安宁的贴近一个女人的身子,以前的时候,无非是为了发泄而已。干柴烈火,各取所需,只关注那肌肤柔嫩的程度,哪里有这般的心境与心情?
况且这老板娘身上的味道也的确有些与众不同。
李俊昌不记得小时候,他和金爷都还生活在震北王域鸿洲府城时,老板娘身上究竟是什么味道,但方才的这一阵悠悠却是让他立马就感觉到老板娘与他曾经接触过得每一种妖艳都极为不同。那些个所谓绝色,大抵都是用衣裳和脂粉堆砌出来的。就算是拥有着一眼勾人魂儿的风骚妩媚,那也是流于表象,覆盖在皮囊之上。
老板娘虽然有时候也尽展媚态,可是她的娇媚却是由内而外,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无须刻意,漫不经心中反而有股子卓尔不群的气质。眼波流转当然比不上这天生媚骨,而天生媚骨却又比不上那无常喜怒。只有让人愈发的吃不准,捉摸不透。一目了然的东西,吸引力稍有欠缺也是人之常情,就好比小时候喜欢吃甜枣,但吃多了,上火流鼻血之后,再捡到可人儿的甜枣便也会噤若寒战……可是在入口之前,即便知道有这般严峻的后果,却是也没有几人可以抵挡得住甜枣的诱惑。
李俊昌从跟着金爷进入这客栈开始,老板娘对待他的就是衣服不冷不热的态度。既没有像是他乡遇故知那般激动,倒也没有过于的冷漠。若是让李俊昌总结起来,便是平淡,如饮水一般的平淡。酒汤激烈,从双唇开始,到舌尖,到喉头,再到肠胃,无时无刻不侵袭这人们的感官,夺取了其与一切事物的焦点与重心。茶汤柔雅,沁人心脾,总是能够一点点的把人浸润个通透,几杯下去,两腋盛丰,后背习习,也是别有一番回味。只有这水,怎么进怎么出。除了颜色略有不同之外,其他没有任何变化。
李俊昌曾一度认为喝水是个极为麻烦的事情……明明没有任何作用,但却又是不可或缺。饿肚子的感觉,尚且可以忍耐。有时饿着饿着,也就过了劲头,浑身轻快。但口渴却不同,到了一定的限度,如若再不饮水,那当即便会两眼一黑,一头栽倒,万事不知。
这么翻来覆去的一想,若是把老板娘的平淡比作水,那岂不是更加凸显了老板娘对自己的重要性?
“你不是让我切吗?”
李俊昌开口问道。
身子朝着右后方退了退,这么近的距离,让他难免有些想入非非,心猿意马。毕竟这谁都不是圣人,谁也没必要去装君子。李俊昌连个好人都不算,本也就没有去当圣人,装君子的条件资本。
“本想着你帮我,能更利索些……但看你方才那一刀下去,就知道还不如我自己做!”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说道。
她拿着那颗被李俊昌砍成两半白菜的下半段,顿了顿后先是切缺了白菜的根部。这下半段全都是白花花的菜帮子,可能是因为在这干燥的矿场中放的久了,表皮也变得皱皱巴巴,有些发蔫。
老板娘让李俊昌去成了一捧水来,把先前未切完的土豆先泡在了水中。
“这土豆也需要泡澡不成?”
李俊昌笑着问道。
“人不洗澡会是个什么样子?”
老板娘反问道。
“人不洗澡,自然会变得脏兮兮,黑乎乎的……”
李俊昌回答道。
“土豆也是一样!虽然不会脏兮兮,但一定会黑乎乎的!”
老板娘说道。
李俊昌听后显是皱起了眉头,接着便放声大笑起来。
人不干净,是因为在外奔波,摸爬滚打导致的。而这土豆既没有腿脚,也不会说话,怎么就能无缘无故的变脏发黑?他姿势认为这是老板娘随口说的玩笑,却是把他当做了一番消遣
李俊昌的笑声有些过于放纵,竟是穿透了后堂,一溜烟钻进了前面的大厅之中,接着还顺那楼梯一路朝上,把每个房间都全部灌满。
听到的人全部都是一愣,来这里也算是不少时日了,还从未听到过如此般恣意、轻快,无拘无束的笑声。所有人的心胸在听到了这阵笑声之后,骤然都变得舒畅起来,因为他们都能从这笑声中感悟到这发笑人在此刻是真正的快乐。不论他以前经历过多少艰苦,后面还要经历多少,这艰苦却是被这阵子笑硬生生的断成了两截。即便他在小碗之后仍旧会落寞,会遭受艰苦,会饱经风霜,但起码他也真正的开怀过,轻松过,欢乐过。这边已经是许多人一辈子都可望不可即的境界了。
有这样感触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二楼上的震北王上官旭尧。
他似乎也是个平淡如水的人。万事不萦于怀,便也为这没有什么过于澎湃和汹涌的感情。
昨晚夜里。
没错还是夜里。
对于开怀的人来说白昼与黑夜没有什么区别,更谈不上谁比谁更加重要,但是对平静的人来说,夜总是有些难熬。
白日的喧嚣,在夜里全都会隐去。
夜里的寂静,也不会遗留到白日。
即便有时候很晚了,楼下大厅中还会传来嬉笑怒骂,但只要耐心的等待,它们总会消失的。
震北王上官旭尧就在这种等待之中忘记了点灯,在椅子上静静的坐着,一直到这些沸腾全然退去。
夜是平静的,人也平静。
人的平静趋于夜的平静之上,却不能少有夜的衬托。
这就好像一个心如止水的人,可以在三伏天里,穿着一件厚重的棉袄穿行过闹市之中而不流汗水。但入了夜之后,即便也是在三伏天,身上仍旧穿着那件厚重的棉袄,却还是会把他冻的瑟瑟发抖。
窗外吹着风,可无论这窗子,还是房子,还是震北王上官旭尧面前的桌子,屁股下的椅子,都不是他的,也都是他的。
说不是,因为这里不是他的震北王府,而是老板娘的客栈,饭馆,杂货铺。要说是,却是因为老板娘这客栈,饭馆,杂货铺,开在了震北王域的鸿洲。而他,是震北王。当然也算是他的。
最终震北王上官旭尧还是在这间不知到底属于谁的房子中,点燃了一盏灯。
现在他倒是有完完全全,的的确确属于他的东西了。
那就是这盏灯发出的光。
夜里灯光比白日最亮堂的阳光更加能温暖人心,震北王上官旭尧把窗户微微的推开了一道缝隙,让这温暖的灯光顺着这道缝隙弱弱的倾斜出去。
这样做并没有想和窗外气清的月色互相比试,一争高低的意思。没人知道震北王上官旭尧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不但这么做了,还把灯盏朝窗前挪了挪。
明月高悬,月光也高悬。
都说月光似轻纱,薄薄的,慢慢的,飘荡下来,把人间的一切全都归结于平静之中,无所不用其极的传达出一种意思,三个字:该睡了。
可是灯光的出现,算是打破了这亘古不变的习惯。
与月光的轻薄想比,灯光是厚重的。
与月光的轻缓想比,灯光是急切的。
当这人间的一切都被月光笼住,归于沉寂,缓缓睡去之后,只有这灯光仍然在不紧不慢的流动,成薄片覆盖在它想要守护的人与物的身上。看上去或许很是粘稠,没有月光那般清丽,飒爽,但正是这样的粘稠,在这夜里,却成了唯一能与月光争锋抗衡的力量,也成了震北王上官旭尧这么一个平静的人,在平静之中,抗衡平静的力量。
就是这么一盏小小的灯,便能让他不用去穿上厚重的棉衣也不至于被冻得瑟瑟发抖。
刚才传入耳畔的李俊昌的笑声,和昨晚震北王上官旭尧的灯火却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却是比那粘稠的灯火流动的更急畅快,无拘无束。
在震北王上官旭尧还没有成为震北王的时候,他也经常这么笑。他自己曾经生活的过得地方叫做乡下,这着实是一个和奇怪的称呼。毕竟大多数人都会把这样的地方称作故乡,而乡下,无形之中就带了一种贬义。
上官旭尧离开“乡下”的时候,并没有他想象中的轰轰烈烈,只是一女人把她满脸的泪水和因为哭泣所流出的鼻涕全都抹在了他的脸上。上官旭尧没有哭,他始终都是在笑着。没有笑声的笑,往往要比快怀大笑更加透彻。而他就这般笑着,让那泪水和鼻涕逐渐在他的脸上,凝固,干涸。
上官旭尧自始至终都不明白为什么那女人要哭,而那女人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如此决绝的想要离开。
后来,过了很多年。
直到上官旭尧很少能笑得出来之后,他才体悟到了当时离别之际,那女人的眼泪与鼻涕的含义。
上官旭尧第一次没有笑出声来的时候,是他的腹部中了一剑。
至于当时是个什么光景,又为了什么原因,他已经不记得了。
中了一剑,就是中了一剑,他是个人,又不是神仙。孤身在外,磕磕碰碰,手上流血,都是难免的。只不过以前他在“乡下”练剑的时候,那个把眼泪和鼻涕抹在他脸上的女人告诉他说,如果剑出的足够快,那知道刺入对方皮肉之时都不会有任何声音。但上官旭尧不但不赞成,反而极为抵触。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剑只要出鞘就会传来一阵“呜呜”的风声。有人说,这声音,是对一条即将逝去的生命的哀悼,但上官旭尧却从中听出了一股浓浓的渴望。
当剑锋划破血肉的时候,伤口中有鲜血渗出的时候,也不是悄然无声的。
剑尖先是发出“啵”的一声,划破了皮,刺入了肉。紧接着又是“当啷”一声清脆,鲜血便汩汩流出。这一声清脆,像极了夏日里挂门廊上的风铃碰撞所发出的声音。
“乡下”的晚风很柔和,尤其是在仲夏夜。伴着微微晚风,听着头顶铃声的清脆,携带着树叶被微风吹动的沙沙声,沙沙声又拨动了清脆的风铃声,如此循环往复,上官旭尧可以呆呆的坐一整夜,直到晚风停滞也不肯离去。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第一次听到剑刺破血肉以及鲜血流出的声音是在他自己的身上,是从他最亲密的朋友的剑上。
他的那位朋友,好像也并不想杀死他。
不然的话,这一剑定然会刺入他的咽喉而不是腹部。
腹部当然也是个致命的地方,但朋友的剑,只刺进去了整整一寸。一点不多,一点也不少。
受了伤疼痛当然是无法避免的,而且这样的皮肉伤,血却是也要留的更多。
上官旭尧挣扎着想要挥剑反击的时候,朋友忽然伸出右手食指,放在嘴前,比划了一个禁声的手势。
“你听到了吗?这风铃声?很轻很轻……不似风,而是一只猫!一只猫再用它爪子上厚厚的粉嫩肉垫拨弄着一下坠落地的风铃!”
朋友如此说道。
这么一说,上官旭尧好似也听见了这声音。不得不说,朋友描述的很是精确,让他的眼前也逐渐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原本按压在伤口上的手,也挪到了一边,任由那鲜血流淌着,浸透了衣衫,湿透了地面。
不过再好听的声音,他也有厌倦的时候。
最终,上官旭尧还是拔剑反击,把这朋友杀了。
到死,朋友的脸上都有这一层挥之不去的疑惑,仿佛在说我给你带来了这人间最动听的乐音,你为何还要杀我?
看着朋友死去的面庞,上官旭尧却是也陷入了深深的纠结。
他的笑,也就是从那刻开始逐渐少了起来。
无论是谁,当知道一个朋友至死也没有原谅自己时,恐怕都难以笑的出来。这道心结只要一天没有过去,那笑就会一日一日的衰减下去。
“孙德宇!”
震北王上官旭尧回过神来叫道。
“王爷有何吩咐?”
孙德宇应声走了进来。
他看到王爷竟然在大白天的时候点了灯盏,还把这灯盏放在了窗台上。窗户打开着,可是这风沙却如同找了眼睛一般,全都避开了这扇打开的窗子,以至于放在窗台上的灯盏,火苗都没有出现丝毫的抖动。
另外,他还看到王爷的右手放在自己的腹部不断摩挲,这让孙德宇有些紧张……他以为王爷的身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不适?矿场这里,荒僻不堪,眼下又鱼龙混杂,万一王爷有了些什么三长两短,他可就是这震北王域最大的罪人。
无的放矢的想法和念头必定都会越来越极端,一但有了这个念头就无法操控,即使后面会给出了正确的解释,也会遗留下先前疑惑的印子,最终钻进那牛角尖之中。
孙德宇想着想着,却是觉得身子有发冷……双手也开始微微的战斗。他的腰带里放着一枚传讯符,使用秘法制成的,算是星剑老人皇朝的遗留之物,现在这制作方法以及失传,却是用一枚少一枚。孙德这次在离开震北王城时,犹豫再三,还是从王府秘库里拿了一枚,贴身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只要他将这枚传讯符碾碎,那其余仍在震北王府中躲清闲的其余王府供奉们就会立即收到消息,星夜疾驰的赶往这里。可是这传讯符临走前装在身上已经是件让孙德宇异常纠的事,现在若要使用,岂不是更加的纠结?况且王爷的方才唤来自己的目的尚不明朗,若是他冒失的碾碎了这宝贵的传讯符,难免不受到王爷的责备。一时间,孙德宇的右手却是挂在要带上,进退不得。
“你知不知道震北王城,东门旁的城墙下有个黑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蹲在那里?”
震北王上官旭尧问道。
孙德宇摇头表示不知。
“我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看到了,但在当时那团黑影可是极为明显的。”
震北王上官旭尧叹了口气说道。
孙德宇听得一头雾水,他不知道王爷这两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震北王城的东门,他也走了无数次,但每一次却是都行色匆匆,哪里会注意到门旁边的城墙上有没有黑影?
但凡能留下印记的东西,都是需要经年的累积才能造成。那团黑影看上去像个人蹲在那里,实际上就是有个人,曾经在那里蹲了很久很久,一步也不离开。震北王上官旭尧每次走过东门时,都能看见他,低着头,双臂环抱着自己的膝盖,顺便还垫着自己的下巴,眼睛一开一合,并不浑浊,但也没有什么光泽。穿着的衣裳并不算破烂,起码比真正的穷苦人和叫花子要好的多,但是他却光着一双脚。脚很脏,还黑,比他背后在城墙上烙下的合影还黑,简直和他腿上的那条黑布裤子练成了一体。若是不仔细看看,根本区分不出来哪里是裤脚,哪里又是他真正的脚。
震北王上官旭尧不是一个乐意出门的人,不乐意出门,当然也就不乐意走路。但这位蹲在城墙下光着脚的男人却不知为何的让震北王上官旭尧产生了无比的兴趣。简直要比一位角色的妙龄女子,一丝不挂的站在他面前还要有兴趣。
三日里,他往返于王城东门无数次。
具体几次,没人记得住,反正一来一回,总是可以算得上两次。直到第三日下午,震北王上官旭尧看到这人的身子微微朝前倾倒了些许,这样的细微的变化本是难以发现的,但他却是因为对这人过于感兴趣,所以一丝一毫的不同都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这一天晚。
震北万上官旭尧对他伸出了手。
一把将其拉起后,带他去王城里的祥腾客栈中吃了一顿饱饭。
饭后,他问这人知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请他吃饭。
那人茫然的摇了摇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震北王上官旭尧手里的酒杯。
震北王上官旭尧笑了笑,把整个酒壶都递给了他。不过他着实不是一个会喝酒的人……刚喝了两口,便被呛住而剧烈的咳嗽起来。伴随着他的咳嗽,震北王上官旭尧告诉他说,自己之所以请他吃饭,是因为看出他已经快要饿死了。先前还能蹲城墙下岿然不动,但到了第三日却是已经坚持不住而身子前倾。王城门口饿死人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他才会请他吃饭。
说完了原因,震北王上官旭尧把杯中的酒饮尽,起身准备离开。这样的人他见过不少,身子骨康健硬朗,没有害病。应当是还修过武功的,不然怎么能够在肚中饥饿的情况下,一动不动的蹲在原地三天?但这正是由于他们自持懂一点武道,便觉得可以千里行天下,闯江湖,等一无所有,满身伤病的时候,才想着来繁华的王城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什么一本万利的买卖,发一笔横财,结果却是连走进王城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蹲在城墙根儿下,用自己的后背,在城墙上烙出一团黑影。
行走和江湖,本就是两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一本万利的买卖,除了杀人越货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可是一个自己都要饿死的人,哪里还有力气去杀人?这世道,百业兴旺。即便是没有修过武,没有读过书的普通人也能挣口饭吃,让自己不至于饿死。但是他却不行。修武不够彻底,读书并不识字。想想当初离开故乡时的豪言壮语,再看看眼下自己混成的这副德行,却是也不好意思回去。
况且回去了,只能下地种田。一直在外面,又放下脸去街头扛活卖力气。好在震北王上挂需要在临走前,还是给了他一个选择。他告诉这人,自己这里有个活儿很适合他做。不仅能够每顿吃得饱,还能吃得好。他爱吃的酱肘子,以及糖醋鱼,只要能吃得下,就是百八十份也能付得起账。他嘱咐这人要快些考虑,毕竟一顿饭就是吃的再多,终究也会有饿的时候。
震北王上官旭尧还把自己的靴子脱下来,扔到了他的脚边,告诉他什么时候想好了,就穿上鞋,洗把脸,顺着祥腾客栈门客的这条长街一直朝北走,走到走不动为止,便可以再见到自己。随后,震北王上官旭尧便自己光着脚走了出去,大家上的人纷纷侧目,但他却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自己脱掉的不是鞋子,而是一双百斤重的枷锁。
一个人穿不穿鞋子,真的是太重要了……衣衫褴褛虽然也不够体面,但若是光着脚,连双鞋子都没有,那却是不体面中的不体面,堪称下下等。王城里的那些个叫花子,夏天是也会很小心的把裤子裁下来一截,裹在脚上,以此来标榜自己虽然要饭,但终究还是没有落了这最后一丝体面。
震北王上官旭尧虽然光着脚,但却没有人敢说他这是不体面的做法。因为他是震北王,是震北王域之主。这样反诉的要求在他的身上已经不适用了,他敢说即便是光这身子走在街上,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敢于去指指点点。
让震北王上官旭尧没有想到的是,这番光脚走回王府,不但没有给他招致任何非议,反而多了许多贤明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