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小胖子,李炎!(1 / 1)

一群衣衫褴褛小女孩倒是很听话,虽然一个个眼中带着恐惧之色,但却没有眼泪流下来。而是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你打我!”而那小男孩一看就是平日里娇生惯养惯了。在挨了可可一巴掌之后,眼眶里的泪水更多了,指着可可的鼻子,就要号啕大哭。“不许指我!”可可大怒,一把握住小男孩手指,轻轻一掰,顿时将小男孩掀翻在地。她最是讨厌人类里,那些不听话的幼崽了!都让他不要哭了,他还哭!竟还敢用手指着自己,当她可可是没有脾气的吗?“再哭,信不信我揍你!”“揍我?来啊!死丫头,我可不怕你!”小男孩不服,爬起来,就朝着可可扑了过去。因为他感觉自己能行!这臭丫头看着也就跟自己差不多大,还不如自己高呢!也不哭了,男孩子,怎么能被一个女娃子打倒在地?他李炎不要面子的吗?“还敢反抗?找屎!”可可冷笑,一个巴掌抽过去。啪!八岁的李炎向后一个踉跄,脸上结结实实挨了可可一巴掌,跌坐在地上。被打懵了!坐在那,一动也不动,眼眶里再次蓄满了泪水。可可得意道:“你服不服?”“不服!我不服!”“不服?”可可冷笑,看着只有七岁的小人,一把揪住李炎头发。“你要做什么?放开我!放开我!我爹可是……”啪!可可不听,她才不管你爹是谁,你爹就是皇帝老儿,不听话也打你,反手就又是一个大嘴巴子:“这下服了没有?”“好疼!”“啪!”巴掌抽打后脑勺声音。可可:“我问你服了没有!你跟我喊疼?”见可可又扬起了小巴掌,李炎顿时一个哆嗦,吓得缩了缩脖子,连忙是说道:“服了,服了,我服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不过认怂不很正常?这一点都不丢人好吧!先生曾讲过,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老爹也曾说过,好汉不吃眼前亏!可可狐疑:“你真服了?”这么怂的?之前看着不挺厉害的吗?还敢骂自己臭丫头,真是好大狗胆!林池都没敢这么骂过自己呢!李炎打着嗝,带着哭腔道:“真……真服了!”“嗯,服了就行,叫声可姐我听听。”可可满意道。李炎:“可……可姐。”“真乖!”可可像狗一般的摸了摸李炎的小脑袋瓜,从虚灵手镯之中取出一副秘镜,戴上。一副大姐大派头!“哇!”看着身披黑袍,带着墨镜的可可,李炎张大了嘴巴,莫名感觉有些酷。“你们几个,过来!”可可一指缩在那的三名小女孩,命令道。三人中,年纪最大的,也不过九岁,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七岁,比可可还小,还要矮上一头的样子。听着可可的命令,三个小女孩不敢有丝毫反抗,立即便走了过来。虽然她们不知道可可是谁,但看样子,应该是她救了她们。而且,她看起来挺凶的,若是不听话的,也打自己怎么办?“可…可姐!”三人弱弱喊道。“不错不错!”见这三个人类幼崽如此识趣,没有像那李炎般顶撞自己,顿时满意的点了点头。很不错嘛!是三个聪明的人类幼崽。一指那被吊起的两人,问道:“你们四个,哎,哎!说你呢!”见李炎在发呆,可可一个巴掌抽了过去。李炎不解抬起头,瘪嘴,自己听着呢。只是看起来像是在发呆而已,但并没有,就委屈!可可:“我问你们,你们是怎么被抓到这里来的?小胖子,你先说。”“我不叫小胖子,我叫李炎,我爹叫李富贵!”啪!“你敢顶嘴?”可可一巴掌盖在李炎头上,呵斥道:“现在,你不叫李炎了,就叫小胖子,听明白了吗?”李炎敢怒不敢言,乖巧的点头,想哭,但却不敢,生怕再被打。她太可怕了,女人都是这么凶巴巴的吗?那他不要娶八房小妾了,也不要通房丫鬟了。他可不想天天被打,老爹说的没错,女人果然都是母老虎!片刻之后,可可一一询问完,也终于是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这李炎,也就是那个小胖子,似乎是出门游玩时,被人给一棍子打晕,给弄到黑市里来的。她就说嘛,这小胖子的脖颈上为什么会有一条横着的红痕,还以为是胎记呢,结果搞了半天,原来是被打出来的啊!咦~那下手之人可真狠,都紫了,现在都还没消肿呢。至于那三名小女孩,情况大致差不多,乃是因为家里穷,养不起,给卖到人牙子那,后几经辗转,这才到了黑市之中。或许是担心她们哭喊,或是乱跑,故而才被喂吸了大量蒙汗药。“原来如此!”“行了,现在你们自由了,可以走了。”可可颔首,转身欲原路返回,去找林池,顺便看看他卖的如何了。结果才刚走了两步,就发现身后跟了四个跟屁虫。无语停下脚步,转身道:“你们跟着我做什么?”李炎有些害怕可可,但还是吸着鼻涕,强忍恐惧道:“可姐,这里我们不熟啊,不知道该怎么离开!”可可一怔,想想也是,又看向那三名小女孩:“你们呢?”这小胖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旦离开这黑市,直接回家去就行。但这三个家伙就有些麻烦了。听她们的意思,是因为家里养不起,所以这才被卖了。送回去的话,下场如何,不用问也知道。要么就是被重新送回来,要么,就是再被卖一次,除此之外,不会再有第三个结果。想到这,可可在三个小姑娘的脸上逡巡一圈,满意的点点头。倒是长的还不错,以后长大了,估计也是三个小美人,直接丢掉不管的话,有些太过可惜了。既然如此的话……可可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嘿嘿,嘿嘿嘿嘿……黑市,南区一条街,摊位前。林池百无聊赖坐在这,手持一本带插画春秋小图籍,无聊打发时间。不久前,遇到了个识货的,以六百两金天价,买走了一颗夜明珠。第二颗原本也很是心动的,但碍于囊中羞涩,只好暂时作罢!为此,林池还有些小失望。此外,还零零散散的卖了一些其它小玩意。不过那价格嘛,就有些不尽人意了。东西是好东西,也都是老物件,但偏偏,也不知是怎么一个情况,问的人倒是不少,但真正肯掏钱购买的,却没几个。此外,还抓到了一个扒手。按照黑市里的规矩,遇到这种情况,摊主是有权自行处理的。只要不打死,便是断手都没人管。当然了,林池可不是那种残暴的性子,偷个东西而已,有什么嘛!多大的事!打残就行,断手那也太血腥了!于是,林池直接打断了他一条腿!还想再打断其另一条腿时,也不知是巧合呢,还是巧合!奴婆突然出现,让人将人给带走了。美其名曰,交给她处理。对此,林池也没拒绝,含笑点头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