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3更)(1 / 2)

重生之不负韶华 宝鹿 1079 字 8个月前

“天涯上爆料的匿名网友,要么是韩琴本人,要么是韩琴的狗腿子,我和您签约的事别人知道的没这么清楚。”

闻樱给出了合理的怀疑。

邹蔚君其实也这样认为,不过没有证据,邹蔚君没有武断下结论。

“就算网上是韩琴在捣鬼,蓉城本地的报道又是怎么回事,韩琴的手伸不了这么长。”

闻樱也在纳闷儿这事儿。

网上的舆论是一边倒,明显就是有人在带不好的节奏。

网友们很容易被有心人煽动,跟风抵制《少年偶像》,闻樱其实不太担心,网上的键盘侠和现实中的读者们只是重叠了一小部分,那些骂她的键盘侠大部分都不是她的潜在读者。

她的读者群应该是广大青少年,是中学生这个群体。

青少年们有共通之处,平时被关在学校里学习,放假了就会放飞自我,好不容易能上网了很少有学生会去逛论坛,网聊和打游戏不比逛论坛有趣么?

天涯论坛的用户群,从来不是青少年嘛。

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闻樱仍是有点不爽。

在家里,她肯对陈经理低头,因为那是她亲妈。

出了家门,她凭啥还要惯着某些傻逼?

蓉城本地的舆论,闻樱怀疑过赵栋捣鬼,随即又否认。

赵栋不知道“逆流的鱼”就是她的马甲。

而且那些报纸上的批评,隐隐有“粉装黑子”的感觉,真要是赵栋出手,不会对她这么好啊。

一开始闻樱还以为是邹蔚君替她安排的宣传路子,见了面就确认不是邹蔚君。

是谁做好事连个名都不留?

会不会是宋总编?

没理由啊,宋婵的书,宋总编都没投入这么大心血!

闻樱在心里把“宋佛乡”这个答案叉掉,见邹蔚君担心着网上的抵制,决定先解决网上的事。

“邹阿姨,谢骞说您替我请了律师?”

“是的,我和律师已经商量好了,要告《爱格》,要求杂志澄清事情的真相,恢复你的名誉。”

邹蔚君知道闻樱想捂住自己的笔名,强调了不需要闻樱出面。

闻樱摇头,“邹阿姨,我不是担心曝光,我是想说您既然请了律师,那就一事不烦二主,麻烦律师把天涯那个匿名的网友一起告了……差点忘了问,请律师的费用是不是算在宣传经费里?如果不够的话,可以从我以后的版税里扣。”

闻樱很想自己挽起袖子上,但不行。

闻樱很想自己掏律师费,但她前几天刚刚上交了手里的钱。

年龄和贫穷,成了闻大律师冲锋陷阵的拦路虎!

说到让邹蔚君垫付律师费,闻樱老脸都红了。

重生人士混成她这样,真是丢人啊!

“律师费你不用担心,这是为了《少年偶像》的上市后的销量,单位领导都很支持,不过你怎么连网友都要一起告?”

不是邹蔚君见识浅薄,是时代在限制邹蔚君。

闻樱笑道:“互联网又不是法外之地,《爱格》杂志破坏了我的名誉,这个爆料带节奏的网友也在干同样的事,当然要一起告!律师应该和您说了吧,就算咱们真的告赢了杂志,最后出来道歉的肯定不是韩琴,她的任何言论一旦发表在了杂志上就成了杂志的言论,《爱格》背了这口锅,韩琴却不受影响?”

《少年偶像》要是大火,韩琴肯定会受影响的,她放跑了一个畅销书作者,杂志内部原本支持韩琴的领导会不满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