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砂锅,炉子也没带过来,便用做饭的铁锅,底部摆放一层葱姜片,将肉放进锅里,加糖霜,酱油,八角,空间里的黄酒。</P>
大火烧开,小火炖半个时辰,翻个面猪皮朝上,在闷炖半个时辰,确保两面均匀上色。</P>
最后一步大火收汤汁,软烂入味,肥而不腻的东坡肉就好了。</P>
三斤左右韭菜,炒六个鸡蛋,放点辣椒清炒更好吃,余采薇懒得再让孩子们回山洞摘辣椒,也没有再从空间取。</P>
菜炒好,里锅的米饭也焖好了。</P>
孙春喜家里的四方小矮桌坐不下这么多人,便把伙房放杂物的旧桌搬出来刷一刷凑合用。</P>
两张桌子都搬到了院子里,宽敞一些,矮凳不够就用木桶翻过来,或者木桩子。</P>
男人带两个孩子坐一桌,四个女人坐一桌。</P>
孙春喜坐下给大家递筷子,闻着饭菜香忍不住的夸赞:“方才我在外面闻到香味都快流口水了,你看看同样是猪肉,大郎娘做的又香又好看,还给绑了起来,我就做不出来。”</P>
男桌的杨四郎回头说:“这叫东坡肉,我娘说是一个叫苏东坡的大文豪发明,他也是一个美食爱好者。”</P>
孙春喜嗤笑:“你知道啥是大文豪吗?”</P>
杨四郎得意道:“当然知道,我娘说大文豪是顶有学问的人,比我外翁还要有学问。”</P>
大家说说笑笑开始吃饭,只有苏清慈一言不发的,突然换了一个氛围,显得格格不入。</P>
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食不言寝不语。</P>
通常一个人吃饭,便是早上,也有多个花样,这么简单的两个菜,她还是头一回。</P>
余采薇盛的东坡肉,女桌这边正好一人一块,男桌才多了三块,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人只夹一块。</P>
却不见苏清慈去夹那块肉,只吃一些韭菜炒鸡蛋。</P>
孙春喜没有用公筷给人夹菜的认知,以为苏清慈不好意思,直接用自己的筷子把最后一块肉夹到她碗里。</P>
“咋不吃肉呢清慈?来走亲戚还不好意思啊?当自己家,吃,别客气!”</P>
在苏清慈记忆里,她长到十五岁也没吃过三次猪肉。</P>
猪肉也叫贱肉,上不得台面,有严重的腥臊味。</P>
她一般吃羊肉,鸡鸭鹅,再者还有大淮山里的野物等。</P>
猪肉买回去都是给家里下人吃的!</P>
良好的修养让她不得不吃下这块肉,更不能表现出嫌弃孙春喜的筷子沾过,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客人,不好让人家难堪。</P>
硬着头皮,她咬了小小一口。</P>
下一刻她竟是愣怔了一下,一点吃不出腥臊味,入口即化,肥而不腻,不比其它肉的口感差。</P>
苏清慈诧异的看向余采薇:“这是猪肉?”</P>
余采薇点点头:“可不就是猪肉!”</P>
苏清慈疑惑:“既是猪肉,为何一点腥臊味没有?”</P>
余采薇解释:“我先焯了水,里面放了八角,闷炖的时间够长,腥臊味其实还有,只是没那么严重。”</P>
别人看不出来,余采薇却是观察入微的,苏清慈不习惯她们乡下人生活习惯,也不喜欢吃猪肉,所以方才没有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她。</P>
不过尝了以后,苏清慈似乎对猪肉没那么抗拒,也算是对她厨艺的一个认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