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恨恨地想着,突然听到楼下传来汽车的喇叭声。
她愣了愣,急忙举手擦去泪水,双手撑在地上想站起来,不想小腿又麻又痛,根本就没办法用力。
她不得不忍痛举拳向小腿肚一拳一拳砸去,直到小腿恢复了知觉,这才起身站了起来。
探头往窗下一看,只见杜泽站在瑰丽的晚霞里咧着嘴灿烂地笑着对她招手,“赶紧开门!我给你送吃的来了!”
夏至皱眉,不情不愿地问:“你怎么舍得来?不是说要好好过几天混吃等死的生活吗?”
“我原本是这样想的啊!不过后来觉得这样做太自私了。大损我在你心目中的英雄形象,所以巴巴地赶来向你献殷勤,希望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杜泽笑嘻嘻地说。
夏至禁不住撇嘴,嘲笑道:“你有过英雄的形象吗?”
杜泽是她在哈佛大学认识的第一个中国人,也是唯一的死党。
他们的相遇很具有传奇色彩,可以说是已经烂透了的英雄救美的梗。
比较特殊的是,她是那个从天而降的女英雄,而他则是那个美得耀眼的男色。
是她带着人将他从四五个GAY里面抢出来的。
当时也是经过了好一番腥风血雨的斗狠。
她毫发无损,那几个GAY却被打得不是断胳膊就是断脚,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在她面前出现。
而这一切,当然要归功于布朗克在临死之前把他曾经用过的保镖也推荐给了她。
她救杜泽,不过是不喜欢中国人被欺负,并没有要杜泽报答的想法。
不想杜泽却因此缠上了她,从此以后有她的地方就有他的身影,最后俩人成了死党。
杜泽两年前回了中国,帮她建立了现在拥有二十几个分公司的CN集团,给她省去了不少时间与心力。
夏至跑下楼打开门,杜泽手中的袋子便放到了她鼻子底下,“我费了一下午时间为你亲手包的混沌,特地带来和你一起煮了吃。吃完之后,咱们一起去泡酒吧吧,这就算我为你接风洗尘了!”
“你包的?你有那手艺吗?”夏至讥笑。
“真的是我亲手包的!不信你看我的手指甲,里面还有没洗干净的面粉呢!”杜泽伸出他那双骨感而修长的手在她眼皮子底下直晃荡,等夏至真的要看时,他又急忙将手缩了回来,笑道,“不用看了,我已经洗得一尘不染了。”
“你瞧你心虚了吧?”夏至笑着摇头,伸手要接过那混沌,“给我拿去厨房煮。”
杜泽急忙收到身后,“别了。我可不想身边的女人走出去一股子烟火味。那样太让我没面子了。”
“没烟火味的女人是天上的神仙,你愿意一辈子供着吗?”夏至瞪他。
“如果是你,我就愿意。”杜泽笑嘻嘻地说。
“滚!小屁孩别在姐面前胡说八道!”夏至抬腿在他屁股上狠踹了一脚。
她进哈佛的时候都二十五了,而他不过十八,两人相差着整整八岁。
一见面的时候,她就逼他叫姐,他死活装着没听见,一直没大没小地直呼她的名字。
她纠正得多了,最后便也懒得纠正了。
“我可没你这么粗鲁的姐。你知道吗?你这叫打情骂俏!”杜泽捂住屁股连退几步。
“懒得理你。你爱给我当佣人就当吧!”夏至挥了挥手,不放心地提醒,“记得水开后再下锅,还要……”
话还没说完,杜泽便推她上楼,“你不用管了,赶紧去洗澡换衣服吧。我保证你弄好后下楼就有香喷喷的混沌吃。”
“你真的会弄?”夏至皱眉。
在她印象中,杜泽就是一个超级粘人超级偷懒的被宠坏了的小男孩,从前在美国恨不得一天三顿都赖在她那里吃了。
“当然会!你别忘记我已经离开你两年了。在这两年里,我不仅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挺滋润的。这一点,你从我水嫩嫩的肤色也不难看得出啊!”杜泽扬着他那张无可挑剔的脸朝她笑着。
“是啊!从你这一脸腊黄的肤色中我看得出你纵欲过度了!”夏至嘲笑着挥手,“好了,我不理你了,我去换衣服,你自便。”
“你慢点走啊!别摔着了!”杜泽目送着她上楼,直到她的背影消失,这才好心情地哼着歌朝厨房走去。
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他亲自选定,这里的装修也是完全出于他的设计,所以对于这里的一切,他比夏至还要熟悉得多。
熟门熟路地走进厨房,系好围裙,他便开始动起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