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下之志也——
赢氏公子-赢玉,赢魁的后人,秦皇室唯一的皇子。礼贤下士、任人唯贤、谦逊沛然,睿智超群。不出意外的话,他绝对会是这片乱世之中,凌驾众生之顶的一代枭雄。
他善良,对待任何事物皆有怜悯之心;他爱民,凡是他管辖的百姓不用在忍受饥饿之苦;然而他也冷血,凡扰乱民心、犯上作乱者皆被腰斩示众’。
认识他的人,看见他神仙般的仙姿皆会认为他是个不染世事的嫡仙公子,被他的丰神俊朗所迷惑。然而又谁知,美丽的外表下藏着的是颗世俗的心。他卑鄙无耻、阴险毒辣,可以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他运筹帷幄,心机深沉的可怕,可以在兵不解韧间将敌人蚕食殆尽。
他的敌人,恨不得嚼其骨,食其肉;而爱他的人,皆被他的强大给震撼。安居乐业是乱世之人的梦想,他的子民敬爱着他们的王,因为有王的地方心便安宁。
有人说他是暴君,为了铲除对手,可以毫不犹豫的屠掉一个城;也有人说他的明君,凡是他治下,从无人敢兴风作浪。夜不闭户,社会大同。
或许会有许多人会说:“不愧是赢魁的儿子。老子能在安稳盛世时闯出个枭雄的名号,他的儿子又能差到哪儿去?更何况现在时逢乱世,乱世出英雄,他成不了枭雄那才叫奇怪。”
可很多人都忘了,如今的他还只不过是个未弱冠的少年郎。只因为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便否定了他身后的努力。这对于一个咬牙肩负起一切的人何其残忍。
“听说金忠国的女儿心悦你?”
“那又如何?”他淡淡地道。就连脸上的表情也是清清冷冷的,然而当你对上他的眼时,你会发现,那一双美丽的杏仁眼眸,柔情蜜意地能掐出水来。这该是怎样一双深情的眼啊……
金忠国,曾是齐国(赵氏)一品护国大将军,手握五十万大军。对好逸恶劳、骄纵奢侈的贵胃深恶痛绝,因看不惯赵氏人惨无人道的暴-政。于公元439年秋,国攻打齐国时,领命带兵前去支援。
赵氏齐皇生性多疑,半途中金忠国被奸臣构陷,欲押往皇城……为此,金忠国和齐国内的矛盾日益加大,对赵氏的不满上升到了顶峰。于年秋末终于奋起反抗,将传旨宦官杀死,圈地称王,自封金国。
金忠国年过四十,膝下无子,年到三十也只得金淼淼一女。可以说,谁若娶到金淼淼,谁就能得到他手底下的兵权。这是一笔很丰厚的买卖,有野心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而男人,最不缺的就是野心——
而赢玉,做为当今时代最有野心的枭雄,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走,他能甘心吗?
只听少年继续道:“我喜欢的人是你。”从小到大都是。若让他一句话概括的话,便是“天意弄人”
我抽搐唇角,眼神略带审视的看他,“你有……恋童癖?”不怪乎本座会多想,实在是他的话很容易会让人浮想联翩。很难想象,一个干煸四季豆,五岁娃娃的五短身材,能令他产生狗血的欲-望,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赢玉闻言不愤的撇撇嘴,单挑起好看的长眉,“我有那么饥不择食?”脸越呈黑的逐势道:“要瞧,我也只瞧得上你这样的。”
还说不是恋童癖是什么?我将他从上到下都打量了一圈,认真的点点头,“你从头到脚,我都看到了变态的气息。”
赢玉:“……”特么的,你究竟是从哪儿看到我变态了?我哪儿变态了??赢玉顿时感觉比窦娥还冤,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嘛,很多年以前,还记得他家小雪花还是一只纯洁无暇、乖乖巧巧的白兔子……没想到长了十年居然长歪了,白兔子黑化了!!!
卧槽——居然长成了流氓兔!!擦!究竟是哪个不省心的把他家小白兔教成酱紫?我保证不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