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收复神箭手袁剑英(1 / 1)

浔阳城,将军府。晨光射过窗帘的缝隙,照亮了房间。季怀安搂着红莲尚未醒来。大床边的毛毯上,衣裙散落了一地,红色的绣花肚兜,白色的亵裤落在上面,格外醒目。房间中弥漫着不可描述的味道。很明显,昨夜两人水乳交融,大战了三百回合。明王军拿下了浔阳城后,以浔阳城为据点,迅速向四周的几座小城扩张。因为陆云飞败退新安城,加上民心所向,明王军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所到之处,各大城池都直接开城归顺,甚至出现了很多百姓夹道欢迎的盛况。明王军只用了十多天时间,便掌控了曾经张贺的所有地盘。此时浔阳城稳固,并无战事,季怀安心情大好,难得放松了下来,昨晚和红莲深入交流沟通到深夜,让旺盛的精力得到了发泄。“少爷,时间不早了……”红莲率先醒来,将他叫醒。“不想起……”季怀安搂着红莲的娇躯,两只魔爪又开始不老实起来。听到红莲发出一声娇吟,他忍不住欺身而上……良久,播撒完生命的种子。红莲披上单薄的睡裙将他拉下了床,伺候着他穿衣梳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季怀安不禁有感而发。君王红莲微微愣了下。以现在的情况发展,明王很可能会一统天下,若真是如此,少爷将是一代君王……她偷偷看了眼季怀安,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怎么了发什么呆”“少爷若是做了君王,也要早朝,可不能当昏君……”“好……”季怀安刮了下红莲的鼻子。两人梳妆后出了房间,用完早膳后来到大殿。“元帅……”蒙冲正在大殿中等着,看到季怀安立刻迎了上来。此时周大富、季修、封瑞、严韬各自率领一支队伍去控制附近的城池,蒙冲因为左肩受了伤,跟他留守在浔阳城。“蒙将军,这么早有事”“元帅,那个袁剑英你打算如何处置”季怀安猜出蒙冲的心思,笑道:“他伤了你,本帅替你报仇,将他五马分尸可好”蒙冲一听急道:“袁剑英箭术高超,是个人才,又很讲江湖道义,若是能劝降,可以让我们再添一员大将。”“就怕他不肯降……”“元帅,我可以去试试。”季怀安点了点头:“也好,人是你抓的,就交给你了。”蒙冲一喜,“多谢元帅。”“蒙将军,他伤了你,你为何不杀了他报一箭之仇,反而要劝降”季怀安好奇地问。“战场厮杀,各为其主,并非私仇,我老蒙这点还是分得清的……”蒙冲顿了顿,接着道:“我从降兵里打听了一下,袁剑英为人仗义,是条好汉,他的一手神箭术天下无双,这种人杀了实在是太可惜了。”季怀安一听,对蒙冲暗加赞赏,同时对那个袁剑英不禁有些好奇。蒙冲性格豪放,但傲气十足,能被他如此夸赞的人并不多,想来袁剑英真有些本事。“你有把握劝降他吗”季怀安问。“没有!”蒙冲郁闷地摇了摇头。季怀安咧嘴一笑道:“走,我跟你一起去。”…………浔阳城,军营地牢。一间阴暗的牢房中,袁剑英手脚锁着铁链,一脸绝望地靠在墙角。他不知道明王军会如何处置自己,已经好几天了,为何不杀自己他不怕死,但整天被关在地牢中让他备受煎熬。“咔嚓……”外面传来开锁的声音。袁剑英立刻睁开眼,只见季怀安跟蒙冲一起走了进来。他和蒙冲交过手,而且战前就对敌方将领做了些了解,自然认识。至于季怀安,他之前被押进大殿时见过,知道这个年轻人就是小明王,也是天王军的主帅。竟然比陆天王还要年轻……他略带好奇地打量着季怀安。季怀安来到牢房门口,也打量了一下袁剑英,虽然穿着一身囚服,但唇红齿白,剑眉入鬓,双目含星,长得英武不凡。两人走到地牢门口。蒙冲嘿嘿一笑:“袁将军,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明王军主帅,小明王是也。”“什么小明王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罢了。”袁剑英冷哼了声。“姓袁的,你已经是阶下囚,最好识趣点。”“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家元帅爱才,见你有几分本事,今日特意前来劝降……”“一臣不事二主,袁某是不会降的,你们就别费心了。”蒙冲怒道:“姓袁的,我劝你不要不知好歹。”“姓蒙的,你身为苏家家臣,跑去投靠季家,我羞于尔等为伍。”“你……”蒙冲气得咬牙切齿,但又说不出话来。行军打仗,战场杀敌他很行,但斗嘴他显然不是袁剑英的对手。“我来……”季怀安拦住要暴怒的蒙冲,冲袁剑英道:“据我所知,你投奔鹿门山之时,是洪武收留了你,结果你反叛洪武,追随陆云飞,这样看来你不仅一臣事二主,而且还曾叛主求荣。”袁剑英愣了下,哼道:“洪武刚愎自用,贪图享乐,无德无能,违背天王军创建的初衷,我是为了鹿门山的未来才拥护新天王。”“天王军创建的初衷是什么”季怀安问。“推翻昏君,替天行道。”袁剑英脱口而出。“陆云飞想要推翻昏君只是为了复仇,并不在乎替天行道,他为了复仇,甚至勾结蛮夷入侵,残害犀门关数万将士,这些你可知道”“你的话我不信。”袁剑英摇了摇头。“胡万九胡将军乃是护国公帐下第一大将,他拥护陆云飞为少主,带领天王军打下无数城池,你猜他为何突然离去”季怀安不等袁剑英回答,接着道:“因为他确认了此事,知道陆云飞勾结氐夷,所以心灰意冷,失望离去。”胡万九突然离开,也曾让袁剑英起疑。但他跟陆云飞一见如故,自信不会看错人,所以还是不相信陆云飞会勾结氐夷。袁剑英想了想问:“可有唐门中人在”网页版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