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传家宝(2 / 2)

“真的?”林晓晓仰起头,认真的看向龙骜。

“真的。”龙骜一脸的严肃。

“好吧,相信你了。”林晓晓心中甜丝丝的。要说到甜言蜜语,龙骜还真不会,刚才那一句赞美应该是龙骜发自内心的。被自己喜欢的人赞美,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抬起左手,林晓晓看着手中的羊脂玉手镯,问龙骜:“你能不能感受到这手镯有什么不同?”

相处了这么久,林晓晓也明白了龙骜提升修为的方法,他是通过不断的战斗来提升自身的修为,至于他身上的灵力,是他的身体自动吸收的。他的修为越高,吸收到的灵力就越多。而吸收到了灵力就是用来改造他的身体,让他的身体更加的强硬和耐抗。这样一个体质让林晓晓这千年的老妖都有点嫉妒。

当然,龙骜与林晓晓都知道了对方并不是自己的同族,不过依旧没有什么间隙。是不是来自同一星球,是不是同一种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彼此相爱。

她知道龙骜能够感受到灵力的存在,灵力是由灵气转换而来的,所以她想要知道龙骜能不能感受到手镯上灵气的存在。

龙骜认真地看了一眼林晓晓手上的手镯,道:“这上面有能量的波动。”

龙骜所谓的能量就是灵力,林晓晓惊喜地说道:“你能感受到,真是太好了,那你赶紧把这两个手镯的灵气给吸收了。”

龙骜挑眉,“不需要,这是我妈给你的。”

“没关系,这手镯已经运存了百年的灵气,你现在不吸收的话,这手镯上的灵气就会慢慢消失,那岂不是浪费了?”

林晓晓脱下手镯,再拿起另外一个手镯塞到龙骜的手中,“你吸收完灵气之后,我再在这手镯上布下一个吸收灵气的阵法,虽然蓝星上的灵气已经很稀少,但是积少成多,再等个几百年,还是能够积累些的。”

感受到了手中手镯活跃的能量,龙骜想起林晓晓曾经说过,她是靠吸收那些粉丝的信仰之力来提升修为的,虽然他不懂什么是信仰之力,但是也知道她与他的修炼方法不一样。而正因为这个,占有欲极强的他,才同意林晓晓继续在娱乐圈活动。

既然这是自己雌性的一片心意,他又怎么可能让她失望。龙骜立刻吸收起那两个手镯上的能量,一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就把手镯上的能力吸收完毕。而那两个被吸取了灵气的手镯,颜色要像要比之前的黯淡了些。

等到龙骜把所有的灵气都吸收完之后,林晓晓拿过手镯,注入了一丝的灵气,在上面布下了一个自动吸取灵气的阵法。

事情搞定之后,林晓晓慎重地把手镯收了起来,传家之宝,当然要好好藏放。

龙骜洗澡的时候,林晓晓终于想起了一直被关在空间里的红菱,赶紧把红菱放出来溜溜风。来到京都这么久,都忘记塞进空间里的红菱了。

红菱这一出来,就两眼含泪,委屈无比地说道:“呜呜,老大,你终于舍得我放我出来了,我不要进那小黑屋了,实在太可怕。”

可不,空间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人跟它说话,没有网络上网,还没有电影看,那生活,简直就像是无尽的地狱,在那里,简直就是度秒如年,红菱再也不想进去了。

林晓晓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很抱歉,我都快忘记你的存在了。”

红菱顿时觉得自己万箭穿心,“老大,你怎么可以这样见色忘兽?简直太伤我心了。”

“没事,习惯就好。”林晓晓笑眯眯地补刀。

“噗……”红菱吐血三升,倒地不起。

林晓晓揪着它的尾巴,把它从床上揪了起来,“好了,把你放出来是想要告诉你,明天我和龙骜要出国去旅游,你去不去?不去的话,你就留在龙家。”

“去国外?”一听到要去国外玩,红菱立马生龙活虎,“去,当然去,你放心,我绝对会离你们远远,绝对不会打搅你们两个恩爱。”

哎呀,上网看到那些国外的妞身材不错,要是老大能去海滩什么的地方就更好了,可以大饱眼福。红菱色眯眯地想到。

只不过下一刻它就乐极生悲,龙骜一出浴室,它就再一次当了空中飞蛇,被拍飞,成功黏在了墙上。

“我不是说过,不要让它靠近你吗?蛇的身上很多细菌,寄生虫也不少,还一身的蛇腥味,难闻死了。快去洗澡吧,要不然这细菌久了就会变异。”龙骜面无表情地指桑骂槐,推着林晓晓进了浴室。

随后,林晓晓在浴室里,听到了红菱不间断的惨叫声。那酸爽,想来只有自己明白了。

第二天,林晓晓就与龙骜坐上了去美国的飞机。当然,被迫再次仍进空间的红菱,此时全身伤痕,两眼汪汪,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