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羞红了脸,低声啐道:“流氓!”
于是阳天就和林小姐定下去虎鲁国的计划,回到歌舞楼甚至都没等铁头回来,就走了,庞爷死活要跟着去。让阳天搞不明白的是庞爷到底是跟自己去,还是跟着小彪子去。
庞爷已经买了一堆宠物用品,什么猫梳子,猫刷子,猫盆,猫碗。阳天只好带着个彪子的管家一同上路了。
庞爷也不带保镖了,在他看来,有了彪子,不管天下有多大,都任他行走了。阳天倒也省心了,因为有庞爷在,一切打杂的事情都不需要他再费心。雇车、找路、借宿……全部安排的井井有条。
阳天和林小姐坐在一个车上,为了避免耳目,林小姐扮成了一个公子,不过举手投足间依然散发着无穷的魅力。
路上,阳天终于搞清楚此行的目的,要刺杀虎鲁国的高山公子,高山公子是鲁王的亲侄儿。若不是高山公子的父亲被刺杀,现在的鲁王也许就是高山公子的父亲。
现在鲁王病重,他只有一个儿子叫高戈,尚且年幼。而高山公子一直执掌虎鲁国的丞相之权。所以现在虎鲁国的形势很微妙,究竟是高戈顺利接位还是高山反叛成功?谁都没有把握。林家此时能接到刺杀高山公子的任务也非常正常。
阳天听完后,叹了口气说道:“国王的遗产就是惹人眼红呀!如果是乡下兄弟分遗产,根本不用请杀手。”
林锦瑟轻笑道:“他们不请杀手,是自己动手了。因为乡下兄弟那点遗产还不够请杀手的费用。”
阳天敏感地问道:“这么说,这次的刺杀利润很大了?”
林锦瑟点点头道:“与虎鲁国相邻的四个国家都希望高戈顺利接位,因为高山比较精明和强硬。”
阳天恍然道:“原来有四个国家投资呀!那利润绝对丰厚。再加上高戈这一派的支持,高山看来碰见大麻烦了!”
林锦瑟严肃地说道:“恰恰相反,我们碰见了大麻烦了。因为高山的父亲被我父亲刺杀后,所以他对暗杀防范的很严格。高山请了当世最有名的武士黑土子负责他的安全。我看你这段时间学了不少荆楚国的武功,但比起黑土子的功夫来,还是差很多呀!”
阳天凛然问道:“就算是荆楚国第一高手也不行吗?”
林锦瑟笑道:“黑土子不是一个人,它是一个组织,一个武士组织。也许一个黑土子打不过你,不过十个黑土子呢?”
阳天皱着眉头说道:“难道他们的功夫相同?”
林锦瑟凝重地说道:“他们习惯蚂蚁式的作战,能非常有效的利用各种地形和自然环境,结合他们众人的力量抵抗高手。江湖上传言,黑土子,一顶三,不怕打,能扛压。若是凑足九人阵,天下英雄谁人敌。”
阳天不禁问道:“那高山身边有多少黑土子?”
林锦瑟叹了口气道:“足有上百名。”
阳天无奈地说道:“要想挣大钱,就要冒大险。不过林伯父为什么派你前去呢?难道真让你刺杀高山?”
林锦瑟抿嘴一笑道:“我若不去,你肯去吗?”
阳天厚着脸皮说道:“当然去了,未来老丈人的话,我能不听吗?”
林锦瑟拉下脸道:“什么未来老丈人,我现在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咱们之间的事情呢?再说你不是有老丈人了吗?那个公孙大夫呀!”
阳天硬着头皮说道:“公孙大夫一家对我恩重如山,当初我离开天牢无处可去,正是公孙大夫一家的收留,才让我不忧食宿,学了些本事,这才敢四处闯荡。这些恩情,我不敢或忘,所以能帮就帮他们了。”
林锦瑟尖锐地问道:“你是说,你和公孙大小姐只有恩情,没有感情吗?”
阳天挠头拖延道:“你知道我是野人出身,根本不懂情义。分不清其中的区别。”
林锦瑟伸出玉手敲了敲阳天的脑子,调侃道:“你就只有,哪有什么感情呢!”阳天不敢辩驳,只好老老实实地赶车。
利兹城离虎鲁国的边界只有一天的路程,晚上正好到了关隘。这里有个驿站,庞爷对此很熟悉,张罗了三间房间,安排三人住下,然后找关隘的守备办理通关牒文。
阳天还是第一次正规地出国,觉得好奇就跟着庞爷去办理牒文。守备一见庞爷顿时高兴道:“庞爷又要去虎鲁国呀?”
庞爷也招呼道:“王守备,有段日子没见了,你最近可好?”说完递过去一串铜钱。
王守备理直气壮地收下了铜钱,然后拿出三个铜牌给了庞爷,笑着说道:“听说最近虎鲁国不太安全,庞爷过去一定要小心呀!”
庞爷摸摸怀中抱着的小彪子,傲然说道:“我有好兄弟照应,天下之大,那里都可以去的。”
王守备收了礼,自然不会驳庞爷的面子,恭维道:“您的威名在边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没人照应,也一样横行天下。”
庞爷向王守备介绍道:“这是我兄弟,无端!以后他有什么事可就麻烦你了。”
王守备上下打量了一番阳天,点头道:“庞爷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不知道这个小兄弟出去干什么呢?”
庞爷替阳天答道:“还能干什么呢?给人做打手呗。”
王守备同情地拍拍阳天的肩膀说道:“都一样,我是给国家卖命,你是给个人卖命。以后小心呀!”
阳天装傻充愣地说道:“谢谢!”
回到驿馆,叫了酒菜,阳天和庞爷喝起酒来。闲聊中,阳天好奇地问道:“庞爷经常去虎鲁国?”
庞爷点头道:“从十二岁第一次跑路开始,每年至少去一次虎鲁国。可以说虎鲁国是我的避难所,吉祥地。”
阳天调侃道:“难怪你前几天就想去虎鲁国呢,原来碰见不爽的事情,你就有出国旅游的爱好呀!”
庞爷嘿嘿一笑道:“你不知道利兹城的过去,它曾是那阿泰国最危险的地方,因为是边界之城,罪犯的聚集地。杀人,绑架,抢劫随处可见。而我是个孤儿,四岁的时候,就没了父母,常常是吃了上顿,下顿还不知道在哪里!在这种地方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比别人更狠。其实我八岁就杀人了,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杀的是乞丐头,因为我老在他的地盘上乞讨,影响了他的收入。所以他见我一次,就打我一次。要不你看我现在这么瘦小,就是那时候饿下的。”
阳天叹口气道:“当初我从牢里出来,也差点当了乞丐。看来乞丐也不相容呀!”
庞爷似乎回忆到以前的情景,充满伤感地说道:“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哪怕是乞丐。那个乞丐头手下有十几个小乞丐,他经常虐待那些小乞丐。其中一个小乞丐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虐待了,就悄悄跟我商量,能否杀了乞丐头。因为只有我的骨头最硬,一直扛着不受这个乞丐头的控制。我得到的报酬就是这些小乞丐会听从我的指令。于是,我偷了一把匕首,等到那个乞丐头打我的时候,我刺死了他。”
阳天耸耸肩道:“你很会选择时机,没有在第一次挨打的时候就杀了乞丐头,一直等到有人开出条件才去解决他。这让你得到了最大的利益。”
庞爷苦笑一声道:“我那时候怎么会有这么高深的想法呢?若我敢第一次就杀死乞丐头,我绝不会等到后来。要知道挨打是非常恐怖的事情。只是那个小乞丐给我提了个醒,我才有了反抗的念头。”
阳天喝了一杯麦酒,接着问道:“既然你成了小乞丐头了,那为什么你又杀人了,还逃跑到虎鲁国了呢?”
庞爷抓起一块肉,递给怀中的小彪子,然后淡淡地说道:“进了江湖,那就不由自己了。为了地盘要跟其他乞丐争,为了兄弟要跟其他混混斗。你不仅仅为你自己负责,还要为自己的兄弟负责。哪怕他们做了错事,也由你来承担责任。”
阳天耸耸肩道:“这些乞丐应该比较好管理,只要不给他们吃饭,他们是不是就很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