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1日
董事长下令:招收普通新员工500名,本月之内务必完成。
人事部经理令:力争在本月14日前完成,14日是个大吉大利的日子。
14日,经理呈报:董事长,有一千五百余名应试,科长却一个也没有收,此职督导不力之过也。职自请大过处置,科长执行不力,请予以革职。
董事长当面问经理:科长可有解释?
经理:其妄言周二14日谐音‘失事’,周五17日谐音‘实齐’。
董事长眉头一皱,有不豫之色。
经理:职失言,请您责罚。
董事长摆摆手:免责!科长一人未收,不逾本月之期,以观后效。
17日,科长呈报:500普通新工招齐,比15前招收,可为公司节约七万元。经理签字后,转呈董事长,缴令结案。
18日,董事长问经理:七万元是怎样节约出来的?
经理不能答。“你另谋高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