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王应天赐被惊吓得瘫做一团。马大爷再也不看他一眼,这类人在他心目中,早就无关紧要了。
他轻轻来到简洛的身边,对这个他自己也看不透的年轻人,有些爱怜地说:“简洛,也不要太劳累,虽然有功法在身,也不是你这样的累法,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从东都回来到现在,你已经坚持了九个多月了。就是铁打的身体也不能这样折磨不是?”
“马大爷,简洛的事业虽然还没有得到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从零蛋起步倍感艰难吃力,但有了我们家人的理解,有了你老马家的倾力支持,能有现在的程度,简洛已经很满意了。”
“你专心做你的事吧,旁的一切尽管交给我们父女,我不支持你,难道还去支持他应天赐?对他,你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患不着再替他操一点点心。”
老马又说“事不过三,我已经三番五次地用尽心机让他清醒了,可他实在已经积重难返,就像整头牛都掉进了古井里,四周都卡紧了,只剩下一条牛尾巴还在外面,要生拉活扯地把他拉起来,你我都没有这样的大本事,除非得把整个井都拆了,还得赶快,不然救上来的也只是一堆食材而矣,除了一张皮还可以用来吹吹,吹干后拿去做皮鞋踩或者是做成链盖来打地板,别的,就只能用来下酒了,说不定双能促成另一个酒王的出世!”
是啊,还得赶快!可这一现象的彻底改变,实际又要多久?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还是三年?两月?甚至就在明天?
明天?明朝揭开夜的锅盖,晨雾腾腾,红日出山,一定又是一盘粉蒸蒸的晨曦!
这天夜里,酒王回到镇上
又被人,拖到馆子里
狠狠地打了一顿
——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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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多年之后,回过头来看,才晓得是不是写得很一般。
自己珍惜过的,不一定就是很有价值的。
没有被公认,说是一文不值并不为过。
网文这种东西,作者都快别太自恋了,还真是有不多,无不少。
能推动历史的文字,会出现在谁的笔下?
再自诩,我也不会过于看重自己了。
幸好狂妄的年纪已经过去,还没有正式出书,才不至于做出让自己汗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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