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并不难,难的是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一直坚持做自己。
我不过就是自然地做自己而已,又没有影响其他人,但所谓的其他人,就是好像跟我过不去一样,弄得好像我惹到他们似的。
今天早上去买菜,再一次,被一个陌生的路人笑……
我拿着刚买的瘦肉去挑拣青菜,突然,在旁边挑拣青菜的一位大姐喊了我一声“靓仔”。
我都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她就盯着我手上拿着的瘦肉,嘻笑着问出了一句:“你手上拿着的是五块钱瘦肉呀?”
我有些疑惑:“对呀,你怎么知道的?”
然后,她就转身笑着买菜走了。
她那时的眼神和那种令人讨厌的笑,让我觉得,她无比的丑陋。
不用说,我也猜得出,我每天买五块钱瘦肉的事都成了附近的一个笑话。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成了明星呢。
我就郁闷了,我每天买五块钱瘦肉,关他们什么事?我触碰到他们的利益了吗?我惹他们了吗?
嗯,不过是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
猪肉价涨得离谱,我却依然只买五块钱瘦肉,他们就觉得那一点瘦肉怎么够吃,自然就能把我划分为异类,当成他们无聊时可以说出来活跃气氛的笑话。
很多人的心理就是如此,如果别人做出的行为和自己的行为大相径庭,就会认为别人是特别的,一种特别是人才,而另一种特别就是傻子。
就像老家的饮食时间比大城市的饮食时间偏早,如果我没有按照老家的饮食时间正常饮食,我在附近的人眼里就会是异类。
哪条法律规定,所有人的行为以及生活习惯必须要一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