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看到了丧尸?!”王大龙愣住了,自从他进入森林范围,一路走来别说人类丧尸了,就连动物丧尸都没遇到过。
“嗯,虽然只有一只,但是据我对这些东西的了解,周围肯定还有,而且不少!”林霄耸了耸肩帮,用脚蹬了蹬紧张兮兮盯着王大龙的老狼:“怂不怂啊你?不就是个生人么,看把你吓得?!”
“这可不怪它!”王大龙见状不由得笑了起来:“你也别骗我了,你这可不是什么狗,你这是只狼!我没看错的话,还是个前任狼王!”
啥玩意儿?都没毛了,还能看出来这是狼?!林霄有些纳闷,不知道王大龙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我当兵的时候驻地在内蒙,那边有很多狼,那个年代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的说法,加上草原野狼总是侵袭附近的居民,所以我带着部队没少杀狼,现在退役了,就算动物园圈养的那种狼,见了我都瑟瑟发抖!”王大龙不无自豪的开口说道,说完之后却是对着老狼来了兴趣。
“不过,你这只狼很奇怪,看它这骨架跟狼牙,应该已经是老狼了,它的神态跟目光告诉我,之前应该是一支狼群的王,狼王拉单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被狼群有了新王,它被打败了!”
“可问题是,被打败的狼王,一般都会死的很凄惨,你身边这头怎么还越发精壮了?”
林霄耸了耸肩膀,摊开手一副我也不清楚的样子开口忽悠道:“这我可不知道,实际上,你不告诉我这些,我还真以为这是一只狗,我遇到他的时候,它就这样了,我还以为是得了皮肤病的野狗呢!”
王大龙意味深长的看了林霄一眼,又看了看虽然畏惧自己,却依然面露凶光的老狼:“行吧,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了,夜里森林不安全,这木屋咱俩共用一晚如何?”
对此,林霄自然没有意见,毕竟大晚上的也不好把人往外赶不是?再者说了,自己现在的体格,也打不过人家啊!
确定了今晚的住处后,这位王大龙丝毫没有跟林霄客气,当即就拎起半死不活的野猪开始扒皮切块,按照部位分割开来,放在火炉上就开始烘烤,嘴里还嘀咕着自己一天没吃东西了之类的话。
两个人一条狼,愉快的分吃掉半扇野猪肉之后,夜色已经很深了,外边的林子里时不时传出一声声嚎叫,有动物的,也有丧尸的。
林霄看了看漆黑一片的夜色,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还是决定让老狼给自己指引方向,出去寻找那个被兽夹子夹伤的人。
兽夹子上的血迹很多,从这一点来看受伤的人肯定不可能走太远,而且,血腥味往往可以招引来许多丧尸,如果林霄不能在今晚找到那个人,他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阳都成了未知数。
就林霄内心而言,这具身体所携带的记忆,潜移默化之中已经和自己融为了一体,老刚这个名字,时时刻刻在心头萦绕挥之不去,他宁愿冒着风险出去找找看,也不愿意有朝一日,在丧尸大官方部队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喂!你疯了吗?!”王大龙看林霄整理行装准备出门,顿时大惊失色:“相信我,每到晚上,丧尸都会发生一些奇怪的变化,夜色笼罩大地的的一瞬间开始,屋子外边就是人类的禁地了!”
林霄没有跟他解释什么,只是冲着他笑了笑,踢了一脚不太愿意出门的老狼,毅然走出木屋。
“小子,把这个带上!”王大龙加快脚步赶上了林霄,将那把大口径的递给了他:“面对大量丧尸围攻的时候,这把片面杀伤力的武器,能帮你冲出一条血路!”
“另外,我给你留门,如果你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王大龙犹豫再三还是决定留在木屋里,他和林霄不过是一面之缘罢了,尽管谈的比较投机,可他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儿子,就像林霄要寻找老刚一样。
在没有找到老刚之前,王大龙相信林霄一定会和自己一样珍惜生命的!
谢过王大龙后,林霄将霰弹猎枪背在身后,他并不觉得自己用得上这玩意儿,可拿着总归多一份保险不是?
实际上,带着老狼出门的林霄也是一脸蒙蔽,他压根儿就不知道老狼是否听明白了自己的要求,只能盲目的跟着老狼身后往前走,左手提着那把猎枪,右手则是紧紧攥着,警惕的倾听者周围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