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瑾听到听筒里传来艾玛妈妈的笑声,似乎还兴高采烈地夸奖着她。
艾玛打断妈妈的话,“妈妈,我没时间了,今天,有人邀请我参加聚会,你简直不知道,你的女儿来了美国之后,有多受欢迎,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再打扮一下,你明天再打过来吧。”
艾玛挂断了电话,显然心情好极了,双手抱肩,颇为满意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造型,然后,瞥了文瑾一眼,问:“你看看,怎么样?”
文瑾表情古怪地指了指她脖子上忘记摘下来的那五六串项链,这些项链都是非洲土著的夸张款式,此刻,它们堆在艾玛短短的颈部,令她看起来像个被的花环坠得喘不上来气的夏威夷草裙舞胖大婶。
文瑾用眨眼以及皱眉的方式暗示她,这样出去恐怕会吓到别人。
艾玛用手抚摸着脖子上的项链,笑眯眯地说:“你不懂,这叫创意,叫混搭!”
说实话,作为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虫,文瑾对时尚这玩意儿向来不在行,她的衣柜里,一年四季翻来覆去就那么三五套衣服,长期以来,她也从来未觉得有什么不妥。不过,当她看着艾玛的时候,还是不由得将眉头皱成了一个中国结。
不过,转念一想,看看电视里那些时装模特走秀,那一个不是穿得惊世骇俗,这种打扮也许就是时尚呢。于是,她点点头,说:“嗯,挺时尚的。”
“你也这么认为?”艾玛挑了挑单边的眉毛,笑得恣意。被夸奖之后,艾玛对文瑾的态度都不一样了。
她屈尊降贵地看了一眼文瑾桌上的三明治和布朗尼蛋糕,说:“我说蒂娜,你就吃这个当晚餐吗?不要总闷在屋子里,有空就去参加一些派对吧,派对上有超多美食,还有帅哥,那才叫人生!”
艾玛一边往身上喷香水,一边和文瑾谈论人生:“当然,你这种性格,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朋友遍天下,也不要指望成为校园人气明星,但是,成天宅在宿舍里看书,连周末也不出去玩,不怕自己变蘑菇吗?”
几乎每一个来到A校学生,都是以进入常青藤名校为自己的小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但要有出类拔萃的学术成绩,还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在运动队里崭露头角,因此,大部分的日程都排得非常满,文瑾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尽管如此,学校里仍有一小部分同学喜欢派对和聚会,并达到了痴迷的地步,被同学们亲切地称呼为PartyAnial(派对动物),艾玛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聚会对文瑾而言,没有任何吸引力,相反,她觉得这些活动无聊透顶,也把参加这些活动的人与傻子画上等号。
她无法理解,花那么多金钱和时间在跳舞、听音乐和闲聊这种不可能收获任何知识的事情上,不就等于浪费生命吗?浪费生命不就是自杀的同义词吗?她搞不懂,一群人集体慢性自杀的乐趣到底在哪里。
当然,文瑾也不会去以自己的标准评判别人,别人喜欢聚会是他们的事情,就像艾玛,她成绩单里那三个C是最强的三门功课,其它科目更是惨不忍睹了。
成绩都烂成这样了,她不但一点儿不着急,反而还挺自我膨胀,在学校里到处交朋友,几乎听说哪里有聚会,就要去凑热闹赶场子,这就是她所谓的人生?
“不,其实,我更喜欢看书。”文瑾在桌上铺开了物理书和笔记,然后,打开了她的三明治。这是种姿态仿佛是在说:“我们没什么好聊的,我要学习了,请自动闪人。”
艾玛怜悯地看了看文瑾,说:“好,你看书,不过,我走之前,有一个忠告,你最好不要和隔壁的辛西娅接触太频繁。”
“嗯?为什么?”文瑾满脸疑惑。
“听说……”艾玛表情神秘地欲言又止,然后,从床上揪起一块毛巾模样的东西,在她心爱的马丁鞋上蹭了几上,似乎这样能有效除掉上面的泥垢。
她故作轻松地问文瑾:“怎么?校园里关于她的传言那么多,不会告诉我,你一点儿都没听到吗?”
“没有啊?”文瑾一脸懵懂,事实上,对于什么传言、绯闻、流言……她因为毫无兴趣,一律都自动屏蔽。
“哎,算了,说来话长,看在室友的份儿上,我提醒你,她拒绝了学生会会长之后,威廉的粉丝团极为不满,要集体讨伐辛西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