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总,谢谢您的青睐,但实在是……华戏有要求,大一新生不能接戏,再有半个月就开学了,而且秦莉教授也跟我交代过,如果要签公司,需要公司联系她,我也做不了主。”
说着,宁远把上次何琼要签自己的事情说了。
宁远不怕他生气,当然,就算心里不满,也拿自己没辙,反正自己没准备拍第二部。
影视公司看到自己投拍的剧中有不错的新人,产生想要签下他/她的想法很正常,但绝大多数都不会强求。
否则被拒绝了难道删光戏份?不支付片酬?
不存在的。
除非演员本身爆出负面新闻,比如未来那部《捉妖记》,都特么拍完了主演作死,让投资方多花了一个亿换角重拍,要不是最后票房大爆,投资方估计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影视公司这么吃饱了撑的瞎折腾,尤其是对方是主演的情况下。
删掉主要人物?打马?你让让观众看剧时连蒙带猜?
购买片子的电视台都不可能答应!
至于用片酬拿捏,顶多也就是吓唬一下,白纸黑字的合同摆在那儿,除非里面写有必须签约。
或者一开始就谈妥。
但没经历过几个月的拍摄,又哪会对新人了解全面,自然也不会贸然去签。
更多的情况,就是像陆弘毅这样,适当的时机,抛出一根橄榄枝,愿者上钩。
一般新人刚出道,就有这样财力雄厚的公司要自己,虽然是新公司,但能请来郑小龙当出品人,人脉也不是一般的强,未来大有可期,新人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哪还有不愿意的道理。
即使一些人不愿意,但慑于公司的来头和地位的悬殊,也不敢不答应。这一点说白了就是自己吓自己。
如果像宁远这么门清,就不会怕这些。
而且之前在跟胡凯的聊天中,宁远就知道,这部剧还没拍完就已经被数家电视台抢购一空。
要是敢删了公孙策的戏份,这么短的时间在哪儿找人补拍?更何况还得找其他演员配合。
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却拿不出片子,或者变成阉割版的,就等着上被告席吧。
哪怕东方明珠公司背后有郑小龙撑腰,也得被各大电视台拉黑,这跟倒闭也没什么区别。
所以陆弘毅即使心里不舒服,脸上也没表现太多,倒是有些讶异的看了看宁远,然后点头道:“我知道了。”
胡凯和编剧黄浩华也面面相觑,想不明白这样的好事宁远为什么会拒绝。
宁远则站了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看向陆弘毅道:
“不管怎么说,陆总,真的非常感谢您能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可以在这么优秀的团队里拍戏,这杯酒敬您,我干了您随意。”
说完,宁远一饮而尽。
伸手不打笑脸人,原本陆弘毅也就是觉得不错,但还没到非要不可的地步,宁远又是解释又是敬酒,陆弘毅心里那丝芥蒂也就消散了,笑了笑道:
“你介过年龄的演员,金的系我见过最特别的,行啦,不用紧江,没有怪你的意西。”
说完,他把自己杯子里的半杯酒也喝完了。
尽管没有添酒,也没有起身,还是半杯,但以陆弘毅的地位,能这么做已经给足宁远面子。
至少他和旁边的人都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