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乘风而起正文卷第一千三百五十五章传世品的价值郑板桥判牍的来历也很有趣。
在古代,老百姓去衙门告状,都要呈上一张“状纸”,写明诉讼的内容。县官在案件审结完毕后,把判辞写在状纸的前页或结尾处,就称为“判牍”。
郑板桥当了十二年的县令,按道理判牍应该很多才是,然而并不然。
因为历朝历代,案牍管理都非常严格,必须集中存放,归档,就连销毁都有固定的年限和格式,甚至除了自然灾害外,基本连销毁的机会都没有。
因此只有县衙里一些有机会接触这些档案的人,因为爱好不惜以身犯险,偷偷将状纸上的判词剪下带出,以资玩赏,才能流传世间。
又经过两百多年后,所能寻到踪迹的就寥寥无几了。
据周至所知,郑板桥同样的东西,只在故宫、国馆、鲁省博物馆三处有收藏,个人私藏里,只有岛国辻本氏个人珍藏中有一份。
这份判牍是郑板桥这个狂怪才子信手为之,因此其书意本质极度彰显,远比郑板桥刻意创作的作品更有研究价值。
郑板桥为了寻求书法艺术的突破,有意掺杂不同书体,刻意求变,取“八分书”之六分半,创造出惊世骇俗的“六分半”书,成了“扬州八怪”其中之一。
故而这份随手而为的判牍虽然小巧,然将其书风展现得淋漓尽致,非常的委婉可爱。
这幅判牍的尾部,还有清代著名金石学家陈介祺“海滨病史”和“齐东陶父”的印鉴,有著名书画艺术家尹瘦石的题签了印章,还有李一氓篆书印“无所住斋鉴藏”,“一氓精鉴”,“一氓所藏”,及楷书印“成都李一氓”,“一氓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