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幻衣(2 / 2)

我的孢子分身 宅恶魔 1299 字 8个月前

……

肖仁将最近在孢子世界里获得的那几个组件,全都安装在了身上。

而后他利用分裂天赋,分裂了一个拥有这些能力的复制体出来。

肖仁盯着那具刚从“羊水”里出来的复制体,随着他的操控,那具复制体快速变得透明了起来,若不是他所站的那滩血水里印着两个脚印,以及空气中挂着的一些血珠,根本看不到他的存在。

之后肖仁又操控着复制体分泌出了一大堆幻丝。

这是肖仁第一次在空气中分泌幻丝,也是第一次用人体分泌。

他之前把幻丝的分泌口开在了手腕上,看起来与蜘蛛侠一样。

而且这些幻丝的黏性同样很大,坚韧性也很强,成型后的幻丝,以肖仁的巨力都要费些劲才能扯断。

单单从可以把自己从一座楼荡到另一座楼来说,这幻丝的确把肖仁打造成了“蜘蛛侠”……不过,也可能是猿人泰山。

与在水中不同,幻丝在空气中,放在手里是可以看到的,它依然是透明的,但是因为空气中的光折射度和对衬度与水中不同,所以大致能看出它的形状。

肖仁用土元素压缩凝聚出两根石针,把那堆幻丝抱过来,穿针引线的织了起来。

嗯……这的确是跟织毛衣差不多,起码他就是在用织毛衣的手法织。

曾几何时,肖仁认为织毛衣这种活动,是那些恋爱脑的女生才做的事情,无聊至极。现在谁还愿意穿毛衣啊,很多人对毛线刺挠,穿起来不怎么舒服,而且保暖性也不如保暖内衣,织的不好的话,还很丑。

送毛衣简直是最让人为难的礼物,不穿吧,对不起女友的辛苦,穿吧,还对不起自己,肖仁一度认为那些被送毛衣的boys太难了,而他就比较好了,从来不用担心这种为难的问题。

那他又是怎么会织毛衣的呢?

咳,说来羞耻,也不知道他爸妈是怎么回事,小时候总把他当女娃子来养,这可能跟那时他家里不怎么富裕,买不起小孩衣服,只能给肖仁穿肖不悔的衣服有关,尤其是肖不悔这个看孩子看到狗窝里的货,唯一关爱弟弟的时候,就是把弟弟当洋娃娃打扮,扎小辫子,发夹,这都是家常便饭,也难怪一些第一次见的人会以为他是个小姑娘。

而且那段时间红楼梦大火,而肖仁是个天生的小泪包,继而被爸妈戏称“林黛玉”,后来村里的熟人听了之后,一见他哭,就开玩笑说“黛玉”又哭了。

顺便说一句,肖仁直到初一买了本红楼梦之后,才知道原来林黛玉是女主角,贾宝玉才是男主角,在此之前,他一度认为林黛玉是男主角来着,还一直很纳闷这个男主角莫不是也很能哭?

总之,因为那段时间总被当成女孩子养,肖仁小的时候也学了些女孩子的“技能”,就比如织毛衣。肖仁小的时候还是比较流行穿毛衣的,毕竟自家织的毛衣省钱,而肖母就很会织毛衣,不喂鸡的时候,就总拿着一箩筐毛团,不断地织着毛衣。

肖仁和肖不悔那时就是俩极端,肖不悔直到结婚前,才对做菜织毛衣这些感兴趣,或者说不得不学,而肖仁是从小就感兴趣。

那时候也没什么羞不羞耻的,就是随便的跟肖母学了一点,怎么织好看,一些特殊手法,肖仁都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能记住大致上的织法,现如今也只是在勉强做着衣服。

而之所以他亲自来织,主要是因为这些幻丝在普通人的眼中是不可见的,它的致幻效果会让人本能的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只能由对此有抗性的肖仁亲自来。

虽然织毛衣需要一针一线,看起来很耗费时间,但实际上对肖仁来说并不是很难,当他渐渐熟练起来以后,他的动作就变得越来越快,渐渐地,肖仁织毛衣的动作看起来像是一团快速移动的残影,用着堪比机器的速度,快速织造着那件“毛衣”。

最终,这件全身连体式毛衣只花了肖仁三天就做成了,工艺自然不怎么好,不过这件衣服本来就不是为了穿给别人看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算得上“皇帝的新装”了,不过肖仁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