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骚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