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上次的人肉快餐你觉得怎么样?”
几乎在顾朝夕站起来的一瞬间,任嬴将酒杯凑到自己的唇边浅浅地抿了一口,极为阴森得意地说出了这句话。
“果然是你干的!”
闻言,顾朝夕愤怒地坐了回去,拿眼恶狠狠地瞪着得意的任嬴。
“碎尸案的凶手你见过是吗?你和凶手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你又是谁的手下,替谁在办事?”
“朝夕,你一下子问了我那么多问题,你叫我回答你哪个问题好呢?”
任嬴故意为难地抿唇做思考状,然而他的眼尾却藏着奸诈的狡猾,一看他就是装的。
“我看你只会回答我一个问题,那就是你见过凶手,至于你和凶手之间是什么关系,你又是谁的手下,替谁在办事,你肯定不会告诉我!”
顾朝夕不屑冷哼了一声,主动开口替他做出了回答。
如果任嬴能老老实实告诉她后面两个问题的答案,他就不是任嬴了!
“朝夕,你果然很聪明,知道我不会告诉你,你又何必多此一举地问我呢?”
任嬴奚落人的手段也是很强的,顿时说得让顾朝夕愤怒地捏起了自己的小拳头。
“任嬴,我告诉你,你现在能得意的时候尽管多得意一会吧,因为你得意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这样的人渣,最好的去处就是监狱!
“朝夕,一个人能得意多久取决于他的本事,我起码还能得意上十几年,至于你能得意上多久,那我就不知道了。”
任嬴明显是意有所指,也让顾朝夕彻底明白了任嬴已经知道了她女人的身份。
“我能得意多久就不劳任哥替我操心了,倒是你,别在这起碎尸案里被我抓到把柄,否则有你好看的!”
叫嚣谁不会,在这一点上,顾朝夕明显比任嬴做得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