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在有能力时多想想自己的情况,而不是在网上无法无天。”</P>
“另外,我再给你科普一下刑法:”</P>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P>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P>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P>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P>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P>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P>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有七种情形:</P>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P>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P>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P>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P>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P>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P>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P>
网络造谣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甚至是剥夺政治权利、死刑。</P>
如果受害者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还属于严重情节,嫌疑人不仅仅要坐牢,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相关的费用。”</P>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P>
“至于对我的那些造谣,我心情好的时候不会追究,要是哪天我没事了,我会让我的律师团队去给我处理。”</P>
“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主观认识和判断,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P>
“尤其是你们媒体,做为舆论的导向,难道你们也没有自己的主观判断吗?没有事实依据就大肆报道,甚至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略去很多信息,甚至是自己杜撰信息来引导舆论的走向。”</P>
周晓婷说到这里,眼中闪过一丝厌恶。</P>
确实,现在好多媒体都这样做,很让人不耻。</P>
“我周晓婷要是做错了,接受大家的指出,如果要是谁在那里捕风捉影,没有证据,光靠自己的臆想就在那里肆意污蔑、造谣,我不介让我的律师找他谈谈话。”</P>
“记住,互联网是有记忆的。”</P>
“另外,我的毕业论文昨天在这里丢了,要是有人找到了,麻烦帮我送到保安室,谢谢大家!”</P>
周晓婷说完又顿了顿,这才又开口道:“最后,送一首《长哥行》给大家:”</P>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P>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P>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P>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P>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P>
“好了,我还有事就先离开了。”</P>
周晓婷的一番言论顿时让一众记者哑口无言。</P>
周晓婷与苏雪儿挤过人群,朝着前面就走了去。</P>
“早知道今天就不出来了。”</P>
苏雪儿有一些苦恼。</P>
“是啊,谁知道啊。”</P>
周晓婷也是有一 些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