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今天,陆丁宁从威尔的口中得知这家伙竟然和厨房的人学烤火鸡去了……
门口的吵闹声有点大,陆丁宁的书是看不进去了。所以她将书本丢下后,便来到了门口。
拦着纪今歌的保镖们见陆丁宁出现,以为是吵闹声惊扰到了她,连连道歉生怕被责罚。
而纪今歌这边,见到了陆丁宁之后便兴高采烈的说着:“Dyn,我今天和厨房的人学做了烤火鸡。要不要尝尝?”
打从得知陆丁宁就是史密斯家族那个凶残继子后,纪今歌也渐渐改口,不再称呼她为一宁,而是Dyn。
对此,陆丁宁没有追问原因。因为她也明白,纪今歌这么喊她肯定有他的道理。
“你好像很无聊。”陆丁宁挥开了两个保镖后,问着纪今歌。
“也不是很无聊,就一般而已!”纪今歌尴尬的抓挠了一下头发。
其实要是在帝城,纪今歌每天都能闹腾上天。
爱玩就是他的标签,享乐就是他的代号。
可在史密斯庄园里,纪今歌每天只能在花园里走动,要么就是找威尔下两盘棋。
真的,若不是陆丁宁在这儿,他才不会呆在这个无聊透顶的庄园里。
可这些,他也不敢对陆丁宁说,生怕被她赶出庄园,再也进不来。
就在纪今歌嘟囔完之际,老管家艾米斯已经给陆丁宁送来了大衣。
见艾米斯伺候着陆丁宁穿上大衣,纪今歌哀怨的问着:“你不是又要出去吧?”
在史密斯庄园住的这一阵子,纪今歌每天都会来找陆丁宁玩。
可这家伙要么是心情不好不见任何人,要么是出门谈事儿。
也因此,见到了陆丁宁又穿上了大衣后,纪今歌就想到了陆丁宁又要外出了。
此刻,纪今歌的桃花眼里满满的都是对陆丁宁的控诉。
控诉她一个人出去吃喝嫖赌,不带上他纪今歌。
然而,纪今歌压根没想到,已经穿上大衣往外面率先迈开步伐的陆丁宁是这么说的:“不是说要去吃烤火鸡么,还不快走?”
陆丁宁说这话的时候,连回头都没有。
可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却让纪今歌的心情瞬间从低谷飙升至最高点。
好心情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纪今歌在原地愣了好半响。
走了几步远的陆丁宁,察觉到纪今歌没有跟上后,又说了一句:“不想一起吃烤火鸡了?”
“想想想!”陆丁宁的又一次催促下,纪今歌回过神立马快步跟上去……
十几分钟后,史密斯庄园的某个专门用于招待客人的古堡中,一只烤火鸡被端上了餐桌。
纪今歌正充当侍者,给陆丁宁切火鸡肉。而陆丁宁正在摇晃着手上那半杯红酒。
可以说,这是帝城以浪荡出名的纪今歌第一次下厨。
但不知为何,第一次下厨的纪今歌有着迷一般的自信。
给陆丁宁切火鸡肉的时候,这家伙嘴里还振振有词:“瞧瞧我烤出来的火鸡色泽,简直就是烤火鸡中的战斗机!”
“我敢肯定你吃过我烤的火鸡之后,这辈子就吃不进去别人烤出来的火鸡了。”
没错,这是纪今歌在史密斯庄园沉寂了几天后,想出来的一个大招——食物巩固地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