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也先的细佬,也就是喜宁绰罗斯觉得汉人的这句话放到他的身上确实再合适不过了。
之前的他一直生活在草原上,虽然因为自己绰罗斯的姓氏而过的衣食无忧,但实际上却并不快乐。不快乐的原因有很多,但落到最基本的需求不外呼就是衣食住行四样。
衣服是以皮毛为主,他喜欢光滑舒适的丝绸,但这东西在草原上却行不通,不御寒,不惜汗,丝绸加皮毛的组合简直让他浑身长了倒刺儿一般难受。
吃食以牛羊肉为主,加盐是基本,其他的顶多再加点儿茶叶香料之类的解腻,天天吃,变着花样吃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他算是习惯了。
住的是冬冷夏热的蒙古包自然不用多说。
至于行。。。
知道为什么蒙古人多是罗圈腿吗?
骑马骑的。
草原上没有路,马车过于颠簸而且跑不快,动不动轮子还会陷到哪个坑里,所以马是唯一的选择。
这一次来到中原,一开始以奴隶的身份,吃糠咽菜跟个牲口一样,这种滋味儿自然不必多说。可等到被徐宝带到了东厂“关”起来,这日子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徐宝倒是也没刻意的对他进行什么优待,只是吩咐下边儿别太亏待,吃喝什么的也别为难就行。
就这么一句话,就让喜宁明白了老祖宗为什么一个个都削尖了脑袋也要往中原打。
真的是太爽了啊。
吃的是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手法煎炒烹炸不一而足,似乎只要想,每吨不重样都不是难事儿。
穿的是绫罗绸缎,第一次知道原来丝绸只是占了绫罗绸缎中的一个绸字,四样搭配起来真的是舒服的不能再舒服了。
住的是雕梁画栋,出门是马车轿子。
如果有来生,他希望能生在这繁华的汉家天下做一个富家翁。
当然了,要是有一个美人相伴就更好了。
十四岁的喜宁虽然在后世来说还是个初中生的年纪,但在这个大明朝十四岁当爹也不是没有。尤其他自小吃的牛羊肉,发育的极早,此时更是心头有火,躁动不已。
当然了,他还是更喜欢虎背熊腰的草原女子,他觉得这样的女子更加壮实耐看。
美丽?
美丽当什么用?
他这么想着。。。
直到他在东厂的后院遇到了一个名叫燕月薇的小姑娘。
“我叫燕月薇,你呢?”
“我叫,喜,喜宁。”喜宁笨拙的回道。
燕月薇如此的宣布道:“哦,那你以后就是我的跟班了。”
“哦哦? 主? 主人。”喜宁欣然的叫了主人? 并按照蒙古人的礼仪单膝跪地,双手奉上了自己腰间的弯刀。
“嘻嘻。”
一面之缘,燕月薇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