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彼得一激灵(1 / 2)

美漫大妖王 垂天之翼 1081 字 7个月前

“好吧……就算你长得很好看,我也必须阻止你伤害别人,跟踪狂小姐。”小蜘蛛爬到墙上,迅速完成了换装,自言自语地说道。

熟练地运用蛛丝在高墙间“荡秋千”,彼得·帕克像是黑夜的精灵般,无声无息地接近了躲在邮箱桶后面的特工——简妮小姐。

特工小姐跟踪的人,当然是钱松了。

她当然不是变态跟踪狂,这是她的任务——即便暂时无法成为钱松的朋友,她也不能耽误对钱松的观察,回去还要写观察日志上报给局长呢。

钱松下午回去了一趟,给猫做了一餐饭,等猫吃完,他又出来了——电视机坏了,预订的新电视还没送来,待在家里太无聊了。

他倒不是没想过买台电脑或者游戏主机来玩,可这里毕竟是漫威世界,钱松觉得比起游戏,还是现实世界更好玩。

比如现在,他出来闲逛的目的,除了遛猫,就是看看有没有什么超英大战反派的戏码。

这已经成了他每天晚上的固定节目。

毕竟,无论是在电影里,还是在漫画中,纽约都是许多大事件的发生地。

当然了,就算遇不到什么超级英雄或者超级反派,看到那些欺负人的混混,也是很好的,这意味着钱松又能收到一笔“罚款”。

也许是因为混混们连续多次的被劫遭遇,整个地狱厨房周边的帮派里都流传着一个都市传说——纽约出了一个怪人,专爱打劫黑道分子,有的时候只给被劫者留下一条内裤,被他抢走的衣物和别的物品,都会被这个怪人以高价强行卖给地下黑典当。

这个怪人的特点很好认:

黑发黑眸,亚裔人种,身材高大,随身带猫,凶神恶煞,性格恶劣,难以沟通。

怪人一般在傍晚和上半夜出没,遇到以后建议立刻交上全部家当,包括衣服鞋袜,否则后果难料。

既然这家伙专门对付黑道恶人,那为啥不说他是都市英雄,给他起个“某某侠”的外号,而是要喊他“怪人”呢?

因为在这些黑道帮派分子们看来,丫根本就不是啥英雄,而是流氓、土匪、无耻败类!

你见过哪个超级英雄抢人钱的?

黑道混混也有人权的好吧?

虽然我们贩d、绑架、抢劫、诈骗、偷窃、杀人、违反交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满嘴脏话,但我们还是好人。

而那个万恶的“扛猫怪人”对我们造成的伤害,简直男默女泪、罄竹难书。

本来嘛,羊毛出在羊身上,混混们身上的钱被那怪人抢走了,他们可以再抢、再骗、再偷别人啊,而且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还会变本加厉地胡作非为,发泄一通。

可是近两天,“扛猫怪人”更狠了:他不仅夺走了被他遇到的黑道混混身上的一切,还拍了照,警告他们,下次再碰到,就不是全身光溜溜这么简单了——直接割肾!

一时间,整个地狱厨房的帮派里人心惶惶,好多人都悄悄跑路了,也有不少转行不干的,没人怀疑扛猫怪人是不是开玩笑的。

当然了,钱松的“鼎鼎大名”只在黑道帮派里流传,普通市民几乎不知道他的存在。

黑道行里“人才”流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本地的治安变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