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1:</P>
吃的多有错吗???</P>
c沙的康先生留言说,自己因为吃得多,被自助餐厅给拉黑了,不允许他在进店用餐了……</P>
在现场,这家自助餐厅的工人员也是一肚子苦水,说接待康先生一次,就要亏个好几百……</P>
在这件事情里,大家最为关心的就是,商家有没有权利拒绝接待顾客,答案是可以的!</P>
消费者有选择何处消费的自由,商家也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消费者,商家拒不接待的行为,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因此,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P>
那哪一种情况是不可以拒绝消费者的呢???</P>
我们现行的法律,仅对部分关系到居民基本生活的合同主体,设置了强制缔约义务,比如公交车、地铁等公共运输承运人,不能拒绝乘客的合理运输要求。</P>
水、电、气、热能等提供单位,不能拒绝给营业区范围内的单位以及个人提供服务。</P>
医生不能拒绝救治急危患者等等……</P>
但是,对于普通的交易主体,比如饭店、酒店这些,是没有设定限制的。</P>
但是话说回来,对于食量大的顾客,商家一刀切,直接拒绝,这样的做法肯定欠妥!!!</P>
另一方面,部分消费者美食直播,本意也是给观众分享美食、传递快乐,如果仅仅是为了博眼球、赚打赏而大吃特吃,那也不对!!!</P>
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杜绝浪费……</P>
…… ……</P>
…… ……</P>
故事2:</P>
这是一起案件,我建议所有独居的家人们都看一看……</P>
如果你家的某个电器或者设备出现了问题,心急如焚的你叫了上门维修,当天维修好了之后,第二天又有人上门检查!请问你会不会放他进门?</P>
阿娟选择了开门,等到两天后,她的朋友再次看到她时,两人已经阴阳相隔……</P>
事情是这样子的……</P>
时间: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P>
地点:h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某居民楼</P>
这天,阿英来到这个小区?探望自己的同事阿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两天阿娟都没去上班,给她打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P>
两人在一家医院工作,前两天,阿娟下班后便再也联系不上!!!</P>
因为两人的关系比较要好,阿英便担心阿娟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P>
所以这天,便专门来到阿娟的住处。</P>
可是,敲了半天门却没有任何反应!!!</P>
没有办法,阿英便联系上了房东,想要一把备用钥匙进门看一看。</P>
但房东却说,阿娟入住时已经把门锁换了,他这也没有钥匙。</P>
为了确认阿娟的情况,阿英又找来了开锁公司,这才打开了房门。</P>
阿英进去后,第个时间就冲到卫生间去,看看有没有人,看到没有人,当时还松了一口气……</P>
后来,她就觉得好像应该是,她是到哪里去了,还是怎么的,就准备把门关了,准备退出来……</P>
突然,阿英闻到了一阵臭味,然后她再往里面再一看,发现床边摆了一双女士拖鞋,然后又闻到那种臭味了,阿英就意识到麻烦了,就当时那一下,情绪一下子就崩溃了……</P>
阿英和阿娟在医院工作,这种气味她再熟悉不过了……</P>
之后,阿英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P>
很快,警方就赶到了现场,进入到卧室后。眼前的一幕让民警的心都一揪……</P>
(只见,床上躺着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尸体嘴中塞着布条,整个床都被鲜血浸染,死者双手被反绑,压在身下……)。</P>
经过辨认,死者正是失踪两天的阿娟!!!</P>
随后,经过法医的检测,阿娟的头部曾遭到过钝器击打,但造成她死亡的致命伤,则来自于脖子上的一道刀伤,死因是失血过多、休克死亡,死亡的时间在四十八小时左右……</P>
随后,在对房间进行细致的勘察后,警方在床下找到了一些烟灰,在卧室窗户下发现了一枚烟头。</P>
此外,房子内的门锁和窗户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也没有提取到可疑的指纹……</P>
至此,警方已经对案件有了大致的侦破方向~~~</P>
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判断,应该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但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和平进入现场的方式,也有可能是熟人作案……</P>
首先,警方先找到了阿娟的邻居,问他最近有没有见过陌生的人?</P>
这一下,还真有发现,邻居回忆在案发前两天的下午五点,他们家的网突然断了,打开门之后,他发现了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P>
根据邻居的描述,该男子一米七五左右,身体强壮,带着一副眼镜、背着包,穿着就很像是维修工的那种感觉……</P>
随后,在交谈中得知,他就是网络维修的。</P>
就在此时,阿娟也开门而出(原来阿娟家的网络也断了!)。</P>
随后,这个男子就把阿娟和他邻居家的网络给修好了!</P>
由于是先维修的邻居家的网络,他送“眼镜男”离开时,亲眼看到了,这男的又敲响了阿娟家的门,而这个时间点刚好就是法医推断死者死亡的时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