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的学生们好奇的看着洛克,他们可从没见过莫比桑先生露出过这种表情。
“难道他是侯爵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
“马布里伯爵和他长得很像。”
“。。。”
教室里传来学生们的议论声,直到莫比桑一拍讲桌,再次陷入安静。
这几天洛克开始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流连于居住的旅馆和学校,他需要学的是《福斯坦常用300字》《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仅仅两本书就已经让洛克头大。
尤其是第一本《福斯坦常用300字》,明明只有三百个字,为什么能编出这么厚一本,洛克看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字典,陷入沉思。
光想没有用,还是学吧,洛克拿着花了他两枚银德勒买的鹅毛笔,以极不标准的姿势练习着家人的名字。
“啪!”鹅毛笔折断,洛克哭笑不得的换另一枝,旁边足足有一摞的鹅毛笔,都是他事先准备的。
也许是两枚银德勒一枝的鹅毛笔,浪费的让他心疼,洛克的写字姿势,很快调整过来,当然这其中还有老师莫比桑殷勤的关照。
洛克还诧异发现,莫比桑竟然是一位勋爵,虽然不太理解为什么一名贵族跑来这当老师,但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还影响了洛克很长时间。
原来不光实力能改变命运,知识也能。
《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洛克学了一周还是没有多大进展,可能他就是没有语言天赋吧,跟着格蕾丝她们待了这么长时间,夏尔洛方言也才仅仅会一两个。
直到有一天晚上在格蕾丝和夏茜那留宿。
“什么?!你会奥摩尔语言?”洛克不顾某个部位还在格蕾丝身体里,激动地问道。
“我很小的时候就会说了。”格蕾丝扶了扶秀发,洛克突然地一个激动让她有点吃不消,“这是贵族的必修课。”
洛克不信,斯维尔和巴特也是贵族子弟,他不信他俩也会说奥摩尔语言,就是他在学校里认识的那些同学,也没几个学奥摩尔语言的。
“教我!”洛克舔了舔格蕾丝的耳朵,嘴中呼出的热气喷到湿润的耳朵上。
格蕾丝身体一颤,紧紧抱住洛克,指甲在洛克肩旁上留下细细划痕,一段时间过后,格蕾丝无力的躺在床上喘着粗气。
洛克看着丢盔弃甲的格蕾丝一笑,也不管衣服穿没穿上,冲到另一间房找夏茜去了。
夏意一声尖叫,慢慢变成呢喃,最后只剩下喘息。
有了格蕾丝的课外指导,《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这本书洛克吃的很快,距离国王陛下分封贵族只剩下一周,洛克将粗浅打招呼和日常生活用语,已经学了个大半。
“学的怎么样?”安吉丽娜时不时来看望一下洛克,她好像在这所学校的时间比在王宫都长。
‘刷刷刷!’洛克掏出自己随身带的鹅毛笔,拿小纸片写下一串名字——‘安吉丽娜·福斯坦’,“送给你!”
安吉丽娜小心的接过纸片,郑重收入怀中。
“你想要的话,我多给你写几张!”洛克嬉笑道。
“没个正行!”安吉丽娜白了他一眼,“找时间去买一身礼服,你不可能穿着铠甲授封骑士吧?”
“放心,早准备好了!”前段时间他带着格蕾丝她们好好逛了一下弗洛尔城,顺带买了很多东西,其中就包括洛克的各种衣物。
格蕾丝这位女伯爵的眼光,真的很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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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出现第一位少侠,感谢‘江南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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