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f</b> 阿瑟家住在新城区,这片区域始建于20年代,相对于老城区来说,那里的卫生条件和安全秩序都要更好一些。
而且这里住的主要也都是中产阶级,和一些大商人,他们算是苏格兰的主体精英人群。
阿瑟家能落户到这里,还要归功于道尔夫妇。
阿瑟的父亲查尔斯·道尔,年轻时在爱丁堡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而他的母亲玛丽·福利是一位作家,还曾在苏格兰人报上,发表过自己的文章。
但是由于后来他的父亲查尔斯·道尔开始酗酒,直至后来变成了酒鬼而身死,他们家也随之开始衰落。
生活上虽然还达不到窘迫境地,但也确实过得十分拮据。
贾比这时挥舞着手中的报纸,向阿瑟惊呼道“明天的酒会你都准备好了吗?”
阿瑟这才想起,他的这周假期时间已经到了,而且明天还有一场研讨会在等着他,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
贾比却惊恐地指着报纸说道“你知道这次酒会都邀请了谁吗?”
也不等阿瑟问,他就马上激动地说道“明天的酒会不但牛津的教授会过来,还有法国的微生物学家路易斯·巴斯德和德国的微生物学家罗伯特·科赫。他们可都是奔着你来的,阿瑟,你将要成为世界名人了!”
阿瑟听了只点了下头,说实话,他并不怎么热衷于明天的酒会,不过对于两名微生物界的先驱者,他倒是有那么一点心动。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法国的微生物学家路易斯·巴斯德,在1880年也研究出了霍乱疫苗,比自己只晚了两年,但不同的是,这位大师研究出的竟然是鸡霍乱疫苗。
阿瑟还真想问问这位现今已经56岁的大叔,他到底是咋想的。
贾比还在描绘着明天酒会时的画面,阿瑟却越听越离谱,感觉他就像是在说维也纳会议一样。
把他比作了拿破仑,好似大家都是奔着来争夺他的遗产。
马车来到了王子大街26号,在道尔家的门前停了下来。
他家的房子是由三层浅色石材砌筑而成,与老城区那种中世纪的风格不同,新城区的房屋主要借鉴了古罗马和希腊风格,呈现出了对称、庄重的特点。
三层房屋整齐的就像个四方石块,阿瑟实在是欣赏不了这种美,他更喜欢的是,老城区那里的中世纪多变的建筑风格。
按动门铃,开门的是道尔家的女仆,费丝·伊文斯夫人。
女仆虽然在名声上不怎么好听,但在18世纪的欧洲,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了一种工作,与主人也是雇佣关系。
由于他们像家人一样,长长地陪在主人身边,其中不乏有因为尽心照顾老人,而最后得到遗产的。
让她们立刻从仆人变成了贵妇,并且这样的例子还不在少数。
贾比经常来阿瑟的家里做客,他对伊文斯夫人也很熟悉,摘下礼帽,上前热情地招呼道“费丝好久不见。”
费丝已经33岁,并且已经结婚,按照礼节贾比应该称她为伊文斯夫人,或者伊文斯女士,但贾比从来就是老人嘴里说的那种,离经叛道的人。
所以蔷薇庄园里的那些仆人,才会觉得贾比的性格有问题,但是阿瑟却觉得这样的贾比,会更加招人喜欢。
果然,费丝十分高兴地上前拥抱了他们。
“夫人这几天正念叨着呢!听说最近你们可是做了一件大事!”
贾比知道,费丝说的应该是明天的酒会,不由替阿瑟显摆道“明天会有很多大人物莅临,阿瑟就要成为世界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