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路过这里,就进来看看了,还没谢谢姐姐昨日的款待。”
沈连云没瞧仔细那个物件儿,也不甚关心,看着自家夫君一脸淡漠的神色,她丁点儿担心也生不出来。
“吃饭这样的小事情,不用特特跑来说一声的。”
她展开一个人畜无害的笑望向对面,故意挽上自家夫君的胳膊,这应该算是标准的秀恩爱了吧!
不过她不是为了叫单身狗眼馋,而是叫情敌知进退,晓分寸,她如何看不出来沈连月那点儿花花肠子。
不就是看中她家阿生相貌端正了不少,家当也丰厚了不少,就想着这段姻缘从前本该是她沈连月的嘛!
别说古代了,现代有些人都是这个德行,人家寒微的时候瞧不上人,美其名曰不合适。
等到对方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巴巴地跑来,说什么经过这么多人还是爱你。
这样的人完全像苍蝇一样,一有好处就往前头凑,根本不在意前头的东西是美味还是狗屎,只要有利可图,自然不管不顾,看了只会叫人讨厌。
沈连月又尴尬地笑了笑,然后把眼珠子又挂到了杨秋生的身上,只盼着这个人能回望上一眼。
奈何对面的人两只眼睛一味地盯着沈连云,对门口的目光毫不在意。
“阿云,这碗我来洗就好,你进去陪孩子吧!收拾好了咱们就出去。”
一听说他们要走,沈连月立时有些着急,也管不得边上立着的沈连云了,忙从身后拿出刚才的那个物件儿。
“我也没什么好答谢的,就做了个荷包,想来姐姐也瞧不上我的手艺,那还是送给杨大哥你吧!”
沈连云挑眉看着眼前这人两手捧起的荷包,整体是用粉色的丝线绣成的。
上面的芙蓉除了颜色是粉白的,模样看起来同她家地里中的莴笋别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