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陈湘,自然还是萧显和金金的关系更近一点,平日里也可以常走动。
所以,他提供的消息自然更多。
杨金金虽然不会什么高强的武艺,却真真是个骑马射猎的好手,耍个一招半式的,完全没问题。
尤其是对付沈安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可以一个打三个。
所以,他们这些人脚程跟不上她,纯属正常现象。
那边厢,沈安已然钻进了后院的库房,还没把锁头打开,就觉身后一阵旋风。
嗖嗖的吹过来,回头一看,差点吓得魂都没了。
“诶呦呦,金金,你跑的够快的!”
“那是,不快点,怎么能抓到你,谁知道你背着我们,捣了什么鬼!”杨金金站在门前,显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得意洋洋的看着某人,美好的笑容,竟然透出几分奸诈的意味。
啧啧,草原娘子居然也有这么歹毒的心肠。
“我真没干什么,不过是拿一样东西而已。”
他打开了房门,没经过他的允许,杨金金先一步就跳了进去,沈安扶额,他对这样热情澎湃的少女,实在是没有一点办法。
忍吧!
除了忍,你还能怎么办呢?
再者,前面那些小娃娃,你全都忍让着他们,轮到小姑娘了,你却要和她较真,未免太过恶心。
只能让着她罢了。
他打开一个箱柜,翻了几层,就找到了目标。
那是他前几日抽空制作的神物,这东西,若是放在唐人的眼前,或许无关紧要,可对他这个现代来的,就绝对是一件好物。
必要的时候,可以有大用处的。
五个手指连在一起,白白一双,正是手套一对。
正是纯棉的,手感不错,柔柔软软。
要说想起来做手套,还是因为前几天想给李世民清创才想起来的。
既是要剔除脓疮,就需要出血,有了手套保护,总是干净卫生的。
虽然这布制的手套,比之现代的医用橡皮手套,密封性,卫生性差得远了去了。
可聊胜于无,总是没错的。
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一副简简单单的手套,他可废了沈安不少心血。大唐有棉纱,但是价格极为昂贵,再加之,在唐人的眼里,棉纱的舒适度其实比不上丝绸。
所以,对棉纱的用量也很少。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棉纱用量少,产量就更少,一卷纱,价格甚至比质量较低的绫还要贵一些。
别看他只做了这么一副手套,却也花了不少钱。
要不是他们今天把大杀器朱砂拿出来,非要放到炸弹里,他绝对不会把它拿出来。
实在是他对朱砂的毒性还不了解,生怕沾染上了,清洗不干净,为了讨他们欢心,再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
不得已而为之,只能忍痛了。
“这是什么东西,怪模怪样的。”
这时,萧显和陈湘也都赶到了,看见他手里的东西,全都好奇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