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三个地精(2 / 2)

几个地精连连点头,邓肯说:“我叫邓肯,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尖牙。”墨绿色地精说。

“我叫独眼。”另一个地精说。

“我叫阿飞。”第三个地精说。

鱼不大,很快就烤熟了,邓肯先吃了一口,然后才说:“你们吃吧。”

没油没盐没破肚的鱼一点都不好吃,很腥,不过必须要先吃一口才行。地精们的规矩,就是地位最高的先吃,地位低的后吃。如果邓肯让其他地精吃自己不吃,那就等于是把自己的地位放在它们下面。

三个地精扑上来,你争我夺,最后尖牙吃了中端最肥的部分,独眼吃了脑袋,阿飞吃了尾巴。这也就显示了他们的地位:尖牙大于独眼大于阿飞。

其实从衣着装备上也可以看得出来,尖牙围着兽皮,还有一把兽牙小刀。独眼就只有小刀了,阿飞既没有小刀也没有兽皮,只有一根木棍。

“我前阵子不在部落,在外头打猎,听说我的部落跑来投奔地精王,所以赶了过来,现在局势怎么样了?”邓肯问。

尖牙叹气:“你干嘛要赶过来呢,根本就是送死。”

“是啊,我们这些地精怎么打的过黑暗精灵呢。”独眼说。

“你们见过地精王了吗?”邓肯问。

“见过,地精王来过我们部落,还给我们每一个地精都用过一个法术,说是可以发现我们的潜能。”阿飞说,“他说我可以做魔法师。”

“那你怎么没去做魔法师?”邓肯问。

“这不是开玩笑嘛,哪里有这么多资源。”阿飞说。

培养魔法师需要很多资源,现在的地精当然是没有资源的,所以有魔法师潜质也做不了什么。术士就好很多,只要挖掘血脉能力,就可以使用法术,消耗小很多。

“我有盗贼的潜力,可惜瞎了一只眼睛,不值得培养。”独眼说。

“我有战士的潜力。”尖牙说。

“那为什么不培养你当战士呢?”邓肯问。

战士需要的资源不多,很好培养,尤其尖牙自己有武器了,还可以再省一笔。

“一个部落只能培养十个战士,我排第十一!”尖牙懊悔的说。

“怎么排的?”邓肯问。

“我们酋长排的,那家伙把自己的儿子侄子兄弟都排在我前面。其实他们哪里是我的对手。”尖牙说。

所以地精王采用的策略是吸引原来地精部落的领导层,这样的好处是能够快速拉拢酋长们建立战斗力。坏处是酋长们并不一定会跟着地精王干。

如果是邓肯的话,肯定会亲自挑选下层的地精,赋予他们力量。这些地精原本一无所有,所以才会牢牢地团结在地精王周围。

可这些底层地精里面能有多少人才,那就不好说了,要挑选出来也很困难,大敌当前,可能没有时间让地精王慢慢来了。

就好像邓肯喝力量药水一样,明知道喝力量药水增强的力量不如自己锻炼出来的可靠,但是为了赶时间没办法。

“还有鱼吗?”独眼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