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肯变成了一个地精,他样子很是丑陋,一半长得像黑暗精灵,另一半长得就是普通的地精。
就好像那个邓肯一样。
他走到了寝宫,拜耳正在大吃大喝。
他拿起一根巨大的骨头,不断地撕咬上面的肉,把上面的肉吃得差不多了就往地下一扔,十几个雌性地精抢过骨头,把还能吃的一点肉末统统舔干净。
这些雌性地精就是所谓的王妃。
“吃吧,吃吧,这可是外面绝对弄不到的美食。”拜耳哈哈大笑,又朝着王妃们中间扔下一块吃过的骨头。
他抓住一个正在抢夺骨头的王妃,正打算繁衍后代,忽然看到了邓肯。
“你是什么东西!”拜耳扔开王妃,瞪着邓肯。
“我是来拯救你的。”邓肯说。
“拯救我?”拜耳哈哈大笑,“我可是黑暗精灵老爷们钦点的地精王!黑暗精灵老爷们不点头,谁都动不了我。”
“可是你身上黑暗精灵的血脉太少。”邓肯说。
拜耳顿时没话说了。
黑暗精灵偶尔会和地精们杂交,诞生混血。这样的混血就是最好的地精王人选。
地精们不会吧混血当自己人,也就不会真的全心全意支持王室。
王室因为有黑暗精灵血统,看不起普通的地精,只会依靠黑暗精灵来维持地位。
而因为有王室存在,地精们没法子在另一个核心的领导下团结起来,这样就没办法给黑暗精灵找麻烦了。
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黑暗精灵的血统,拜耳身上有黑暗精灵的血统,然而并不纯净,已经是好几代之前的事情了。
这个邓肯一看血统就很纯正,可能父母一方就是黑暗精灵。
“你是谁?我怎么没见过你?”拜耳问。
“我的父亲是黑暗精灵,一直在蜘蛛巢城生活。”邓肯说的都是实话。
“你想要取代我的地位?”拜耳瞪着邓肯。
“不不,你误会了。”邓肯说,“我才不想当什么地精王呢,我宁愿在蜘蛛巢城里面当奴仆。”
他轻蔑的看着拜耳的食盆,“你看看你吃的是什么狗屁东西,在蜘蛛巢城,这种骨头只配用来喂蜥蜴。”
拜耳无法反驳,把气撒在王妃们身上,抽出鞭子打她们,“都给我滚!全部滚!”
王妃们闹哄哄的跑了,寝宫里面只剩下拜耳和邓肯。
“你到底想怎么样?”拜耳问。
“你有钱吗?”邓肯问,“只要有钱,就可以继续当你的地精王。”
“这不是废话吗,我怎么可能有钱,有钱都被老爷们抢走了。”拜耳说。
“这么大个地精皇宫,总有些宝贝吧?”邓肯说。
“老爷们都搜刮好几万年了,怎么可能还有宝贝呢。”拜耳说。
“是吗?”邓肯沉下脸,放出龙威,“看来我要做地精王了。”
拜耳双脚一软,情不自禁的跪倒在地,心里充满了恐惧。
似乎邓肯已经变成了杀人魔王,立即就要把他干掉,做他的位置,抢他的老婆,吃他的食物,住他的宫殿。
“有,我们有很多珍宝!”拜耳不想死,他还想要活下去。
他今年才30岁,起码还能活二三十年。
“黑暗精灵已经搜刮过好几万年,怎么可能还有好东西?”邓肯问。
“有一帮子老地精,他们的组织从几万年前延续到现在,一只保管着很多珍宝。”拜耳老老实实的说。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黑暗精灵?”邓肯问。
“告诉老爷们也没用啊。”拜耳说,“老爷们把那些老地精干掉,又不会给我多吃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