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脚下垫着个叫第二的就行了(1 / 2)

《D"YerMak"er》结束后,圆寂乐队又接着翻唱了几首经典歌曲,虽然相比起惊艳的开头这样做多少有些高开低走,但乐队组建的第一场公开演出却也算是圆满收尾。

按照斯塔曼的计划,在本地的一些酒吧、俱乐部以及迪斯科进行一系列公开演出其实主要就是为了磨合一下乐队众人而已,提升一下默契。他的本意大概是想要让乐队走一条比较独特的路子。

先磨合、在录制专辑、在找唱片公司签约发行唱片专辑。这大概便是斯塔曼的计划,可事实上,绝大多数艺人一般都是选择先和公司签约,然后在进行一系列活动。为什么呢?主要在于签约后,像去录音室录制专辑呀什么的都是公司掏钱,而像斯塔曼这般计划,乐队录制唱片时就只能自己掏钱。

当然,最大的不同还是在于签约的等级。众所周知,娱乐圈从来就不缺乏充满着霸王条约的合约书。不少新加入娱乐圈的新人往往都只顾着明星梦,而不顾自己的前途和钱途,莽撞的签下了日后令他们后悔无比的合约。

甚至在将来还会因此和公司撕逼、解约。虽然1967年的英伦不似李越前世的娱乐圈一般,已经到了潘金莲勾搭着西门庆污蔑武宝强包养一堆小萝莉的这种肮脏地步,但在英伦这种资本主义国家中,从来就不缺乏万恶的商人。

即便皮特已经在业内小有名气,也带过几支小有名气的乐队。即便斯塔曼在职业乐界的名气不小、即便圆寂乐队在怎么优秀,他们终究只是一只刚刚才组建起来、初出茅庐的乐队。

为了利益最大化,先搞出一张流弊的专辑来,到时候识货的唱片公司还能给分成坑爹的合约?当然不会,只要圆寂乐队能够搞出一张专辑来,到时候主动权就在他们手上。他们手中有干货,可以谋求好的公司好的合约,再不济,自费出版,通过独立电台和巡演等手段来进行宣传,只要专辑质量好,就算赚不了多少钱,一样能打出名气来。

可若是什么都没有,仅仅只是一支初出茅庐的乐队就想向人家大公司谋求好合约?做梦吧!

阿历克斯或许依旧抱着点玩耍的心态,拉文的态度也不好说。但无论是斯塔曼还是皮特、或者李越,他们三人都是铁了心要干出一番成就来。那么他们所要思量的,就不仅仅只是做出好的音乐来了。

而是要想着,做出好的音乐来后,怎么让这些好音乐成为“耳熟能详”的好音乐、成为堪称经典、堪称“传世名曲”的好音乐。

天才于人群中诞生的比例确实小,但这个世界上的人会少吗?几十亿够不够?就算十万人出一个天才,那地球上的天才亦是数之不尽。但天才,从来就不缺被埋没的。

圆寂乐队不做一支天才乐队,他们要做的是一只传奇乐队。或许斯塔曼和皮特现在的重心还是偏向于乐队的磨合计划,这也完全无措。这就是他们两的任务,而李越则早就在心中将自己定位为了乐队的主力创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