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晨问道:“我去舰队干什么?”
“何家不会不管你,于公寓式,我也不能不管你。”
高晨听得懂这个程度的人话,他哼了一声,冷笑出来。
百里云川知道他不怎么待见自己,这小子从一开始就对他有敌意,只跟纪暖亲,因此也不在乎。
一个小孩子,他还是可以搞定的。
如果高晨拒绝跟他同行,留在南云,也可以。
不过,高晨冷笑之后,居然点点头:“好,我跟你回去。”
反正姐姐也不要他了,他要去,就去好地方。
在这里,他没有归属感,只有回去——何叔语对他很不错,何家他是能待下去的。
当个名不副实的何家少爷,总比留在这补给站要强的多。
百里云川见他果断答应,也就在回程的飞机上预留了他一个位置,高晨说要回去收拾东西,百里云川也放行了。
倒是那副官,跟高晨住了几天,见这个孩子除了一开始闹腾,后来居然是个事事省心的早熟少年,就有点心疼他,现在已经把他当个弟弟看了。
带着高晨回到宿舍,副官坐在床边,看他在下铺抿着嘴唇收拾东西,心里更是酸溜溜的:“哎,高晨,你就这么走啦?”
高晨不吭声,自顾自的叠自己的小衣服。
副官叹了口气,从脖子上扯下来个东西:“你跟我住了这么几天,我已经把你当弟弟了,当弟弟的走了,老哥没什么送你的,这个玉观音是在普陀寺开过光的,能做护身符,老哥就送给你了。”
不管是这个“老哥”,还是开过光的玉观音,高晨一点兴趣都没有,看也不看一眼,冷冰冰的说道:“不需要。”
姐姐的手腕上整天系着那蓝的蓝手帕,除了看到伤心,还有什么卵用?
副官一番好意被高晨当场无视,顿时有些伤心,他心想这小子真是不识好歹,但又实在想对他好点,于是就趁着高晨不注意,把玉观音塞到了他的小背包夹缝里。
高晨收拾了铅笔和本子、有限的几件衣服、一双替换的鞋子,又去阳台收了自己昨晚洗的小裤裤,往背包里一装,六亲不认的背着就走了。
他回吕复的办公室之后,听说百里云川在补给站视察,一个小时后再出发,他无事可做,低头看鞋。
鞋子是运动鞋,有点大,要是不把鞋带系紧,脚丫子就总在鞋里晃荡。他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副官给他找来的,补给站的孩子数量有限,给孩子的物资自然也有限,弄来这么几身衣服和两双鞋,副官费了不少嘴皮子。
高晨沉下脸,小脸阴恻恻。
那又如何?
他对姐姐付出了全部的感情,姐姐还不是说不要就不要他了?连一句道别的话都不肯当面说,非要写在信里。
“好好学习”,“无灾无病”,“平平安安”……
屁话,都是屁话!
他那么依赖她,却受了她的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