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是国际诈骗团伙“塞壬”中的骨干成员。
他出身微末,然而容颜极美,在市井中被探子发掘,来到塞壬。
他太美了,长得就像天使。
塞壬的成员都是作恶多端的恶棍,但是见到他,无不为他那人畜无害的容颜倾倒,仿佛连人性都多了几分。
团长因材施教,教他学习心理学和催眠。
塞壬是大型诈骗集团,有一个皮包公司的空壳,不仅自己动手外出诈骗,还帮不良团伙洗黑钱,堪称恶贯满盈,五毒俱全。
在团长精心教导之下,格里出落的极为出色,很快就成了塞壬的核心成员,代号海妖。
恶意操控商战的成本和风险都太高,来钱不易,格里把近些年来的案例综合在一起,筛选出了最适合实施诈骗的有钱人。
劳伦斯夫人不过是为数众多的受害者中的一员。
格里爱她的时候是真的,骗她的时候也是真的,就连忘掉她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年仅十六岁,他就已经很明白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讨女人欢心,只要是他看上的猎物,没有一个能够逃过他的手掌心。
他对权钱的游戏游刃有余,仿佛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然而他虽然多情,却一直保持着童子身,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洁癖。
塞壬里觊觎他的人不在少数,可是碍于他那过分的美貌和响当当的业绩,没人敢动他。
但是,在他成年的那天晚上,团长把他压到床上去了。
对这个亦师亦父的长辈,格里丝毫没有留情,抽出枕下的匕首,一刀刺进团长的脖子里。
团长色欲熏心,毫无防备,一刀毙命。
而格里嫌一刀不够解气,在他身上刺了一刀,一刀,又一刀,直到团里最亲近的人都分辨不出团长的尸身,他才将匕首插到团长眼眶里,从从容容的洗澡换衣,飘然而去。
一走就再无踪迹。
塞壬的人不是没想过找他报仇,只是格里离开以后做了反骨仔,向国际刑警组织告密,塞壬被打的措手不及,很快就消失在业界。
事后,国际刑警组织追查塞壬的公账,发现有一大笔钱下落不明。
他们密切关注着资金的动向,希望能通过这条线索抓到漏网之鱼,可惜那笔钱一直没有出现在市场上,这让他们感觉十分挫败。
实际上,格里把那笔钱捐给了一个贫穷小村庄。
他是塞壬的摇钱树,因为经手的钱太多,钱对他已经没了吸引力,只要他想,他随时都能挣。
之所以带走这一大笔钱,也只是一时兴起,率性而为,就连捐也捐的毫无目的。
正是因为他的心思难以捉摸,刑警组织才始终找不到他的下落。
村庄上下都对他感恩戴德,想给他立个碑,格里觉得好笑:“立碑就不用了,如果真的想感谢我……”
他扫眼看到了村子里的花圃,说道:“我希望你们能种出比雪还要白的蔷薇。”
村里人满口答应,在他走后,开始商量恩人的这个要求。
“如果想要种出这样的白蔷薇,那就必须让最白的蔷薇花杂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