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
千万豪宅内,三个二十岁左右的大男生并排坐电脑桌前,每个人面前都有一台巨大的曲面屏,眼睛紧盯着屏幕,两只手在不停地在操作着键盘和鼠标。
“草,又输了!大华怎么回事,还不来?”
陈翰把鼠标重重地扔在鼠标垫上。
他面前的屏幕变成了灰色,操控的人物被杀死了。
“翰哥,大华去机场送他女友了,算算时间,这会儿也该差不多了。”
一个小眼睛的男生说道。
他叫钱悦,另外一个头发有点自然卷,发际线靠后的男生叫金世明,再加上大家口中的大华,吴华,这三个人算是陈翰的铁杆,总是混在一起。
留学生活也是比较无聊,虽然这些人都有钱,但是生活依旧比较无聊,和华夏大学生的大学生活还是差了不少。
这不,他们总是聚在一起打游戏,位次,陈翰在家里搞了一个类似网吧的区域,最高配置的电脑,一共有六台,方便小伙伴一起吃个鸡,打个撸啊撸啥的!
大华是这几个人中吃鸡水平最高的一个,因为他的缺席,陈翰已经连续三把在游戏中途就被人打死了。
“不玩了,等等大华回来吧。”
陈翰站起身,去拿水了。
另外两个小伙伴自然也没有兴趣继续了,跟着陈翰来到厨房。
说曹操,曹操就到。
就在陈翰三个人吃东西的时候,一个长了连把胡子的男生走进了餐厅。
“原来你们都在这呢,我还说呢,游戏室怎么没人?”
来者正是吴华,年龄虽然和陈翰几人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但是他毛发生长的比较旺盛,脸上的胡子覆盖了整个下巴。
“过来吃饭,女朋友送走了。”
陈翰随口问道。
“送走了,本来想和他一起走的,还有点事情要处理,正好过几天,咱们兄弟几个一起回去。”
吴华边回答,边在餐桌边坐了下来。
“对了,我在飞机场遇见个熟人,你们猜猜是谁?”
“是不是你前女友啊,然后,前女友和现女友机场大战三百回合。”
金世明笑着说道。
“滚蛋,大战三百回合,也是我和她们两大战,她们自己大战个屁。”
吴华夹了一块烤香肠放到嘴里,边咀嚼边反击道。
“神秘兮兮的,赶紧说,别卖关子。”
钱悦不想见两个人斗嘴,便道。
这时,吴华把视线落到了陈翰的脸上。
“看我干什么,我认识?”
陈翰疑惑道,他发现吴华在点头。
“不是嫂子吧?”
钱悦突然反应过来,问道。
“是瑶瑶?”
陈翰跟着就问道。
他的语气中透着急切。
“是,她和我女友一班飞机回国的。”
听到吴华的回答,大家的目光都看向陈翰,又立刻转向其他地方。
怎么回事,郑蓉瑶回国翰哥不知道?
这是啥情况,两个人看来是没戏了,早就觉得那妞儿眼光高,看不上陈翰了。
到底还是没戏啊!
陈翰的三个兄弟纷纷在内心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