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宣眼看天色将晚,再不出城,可能晚上就出不去了,他恭敬的向程咬金告辞,但是程咬金跟他说,最好以后在长安城里买一套房子,不然不太方便。</P>
刘文宣闻言点了点头,将来赚到钱的,买就买一套呗,方便点,但是他还是喜欢那样的小茅草房,因为那里晚上有嫂子方氏给自己暖被窝。</P>
刘文宣琢磨着这个得好好地谋划一下才行。 要是搬到城里面,以方氏那小性格,恐怕就没有这样的机会再和她同床共枕咯。</P>
临别的时候还从程咬金身上拿了点铜钱,程咬金也没有多问直接给了他。</P>
她走到一个银匠铺的时候,想起方氏的头上好像连个像样的银簪子都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可不是真是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时候,他其实是不知道,方氏是为了救治他而典当了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P>
他进去花了八百文钱,给方氏挑了一支镶嵌着玉石的银簪子,然后喜滋滋地一路小跑着回了家。</P>
归心似箭的他,竟然在这一刻十分惦记着方氏,想着嫂子方氏那时不时就害羞的表情,他跑得更加麻溜了。</P>
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下来,他老远就看到了自己家的小茅草屋边上的厨房间的烟囱上有炊烟升起,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嫂子在给我烧饭\\\"。</P>
他甚至都能远远的闻到一股浓烈的羊肉味,“呀,嫂子今晚居然给我做大餐了,这幸福是不是来得有点太快了!”</P>
同时也知道,那一百贯钱的彩头肯定也已经送到家了。</P>
刘文宣三两步就冲到了用茅草搭建的一个很小的厨房间中,嫂子方氏正在一边烧火一边炒菜,俏脸被那火堂冲出来的火焰烘烤得通红通红的,像一个熟透了的红富士大苹果一样可爱至极。</P>
“秀云,我回来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