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2 / 2)

“怎么了?”</P>

在程暮将光头男的尸体踢下悬崖陡坡的同时,刘东平发问。</P>

程暮一边处理剩下的镰刀男尸体,一边说:“没什么,这两个东西摆在路中间,怪挡路的。”</P>

“确实,有碍观瞻!”刘东平咬着牙说道。</P>

处理完尸体以后,程暮还是有些不放心,他用脚踢了一些泥土,将地上的血迹掩盖。</P>

随后,他又跑回林晓晓身边,问道:“怎么样?现在还难受吗?”</P>

林晓晓微微摇头:“好多了。”</P>

听见这话,程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P>

林晓晓毕竟还是一个丧尸。</P>

血液,特别是人类的血液,对它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P>

林晓晓刚才的反应,应该就是那两人的血,勾起了她身为丧尸内心最原始的欲望。</P>

吃人的欲望。</P>

太危险了!</P>

程暮一边整理着行李,一边转头看向刘东平。</P>

这要是林晓晓在刘东平面前露出本性,那程暮可不知道该怎么收场。</P>

整理好行李以后,程暮宣布继续开路。</P>

泰乐还是由刘东平背着,程暮则拉着傻驴子和林晓晓走在后面。</P>

当路过“案发现场”的时候,程暮有种很奇妙的感觉。</P>

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命案。</P>

不久之前,这里还躺着两具尸体。</P>

然而现在,一切的痕迹都已消失。</P>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P>

丧尸末日,人命如草菅呀。</P>

程暮心中感叹着,看向了一切的源头,黄粮。</P>

此时,这条傻狗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的欢脱模样。</P>

它就像是犯了错被家长混合双打之后的顽皮孩子一般,紧紧跟在程暮身边,满眼的委屈。</P>

气氛似乎有些压抑。</P>

程暮不喜欢这样的压抑。</P>

他清了清嗓子,道:“想不想听我唱歌?”</P>

刘东平点点头:“好呀。”</P>

林晓晓道:“都依公子。”</P>

刘泰乐:“嘎嘎呀!”</P>

傻驴子:“嗯呐。”</P>

黄粮:“汪汪。”</P>

当身边的所有生物都发表完意见之后,程暮唱道:</P>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P>

“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P>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P>

刘东平用力摆手:“算了吧,算了吧,”</P>

林晓晓外露的嘴唇满是尴尬:“确实有些不太合辙押韵呀。”</P>

泰乐道:“呵呵。”</P>

程暮转头看向了黄粮以及傻驴子。</P>

这两畜生和程暮凶狠的视线对视之后,低下头默默行走。</P>

黄粮更是尾巴夹紧。</P>

程暮抬头道:“不是,我唱的这么难听吗?这首歌叫《山丘》,很好听的。”</P>

刘东平道:“不是一般的难听。”</P>

“嘿,你这小丫头!”</P>

男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呢?</P>

程暮扩张胸腔,开始呼吸。</P>

唱歌,呼吸很重要,刚才的《山丘》肯定是因为没有呼吸,所以产生了影响。</P>

“来来来,我再给你们唱一首我的成名曲!《曾经的你》!”</P>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P>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P>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P>

“如今你四海为家。”</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