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牵马执鞭(2 / 2)

“啊?”</P>

听见张德帅的话,程暮满头黑线。</P>

他在心中说道:你大爷的,系统,还赚外快呀?</P>

系统自然不可能回答他的问题。</P>

程暮看着张德帅,摇头笑道:“什么好机缘呀,我那师傅一天也没什么正形,随心所欲,教我不到一个月,就云游四方去了。”</P>

“世外高人皆是如此。”</P>

“张兄,你刚才说你是折冲府的,为何会到这青阳来?是迷路了?”</P>

这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P>

程暮现在实在没什么闲话扯了,便只能把话题往正根儿上面引。</P>

“青阳?此地是青阳?哎。”张德帅叹气摇头:“实不相瞒,我是和兄弟们走散了,单枪匹马闯进这儿的。”</P>

随后,张德帅在这酒气弥漫的院子中,向程暮讲述了一个既紧张又逗比的故事。</P>

故事的起因,是昨日他们接到任务,每人带上三十根爆竹,前往升州东南那处规模巨大的尸营,用爆竹将聚集的活尸尽量分散,以便以后能够打开一条前往苏州城的通路。</P>

然后,在丢爆竹的过程中,张德帅被尸群中的英招盯上。</P>

所谓英招,也是一种异兽活尸。</P>

比起蜚兽,英招身体更为修长瘦弱,同时后背肩胛骨高高隆起,看起来就像是折叠起来的翅膀一般。</P>

因此得名英招。</P>

由于那东西的速度极快,被它盯上以后,张德帅只能鞭马躲避。</P>

然后这一跑,就和大部队走散了。</P>

升州东南那一带,几乎可说是五步一活尸。</P>

骑马的张德帅只能全神贯注的控马,穿行在活尸之中。</P>

当逃出尸营,张德帅再看,已经完全迷路。</P>

都说老马识途,张德帅胯下的马也才五岁多一点。</P>

算不得老马,自然也是不识途。</P>

而张德帅虽然一直都在升州城当差,但是……</P>

在天下大乱之前,他只是升州城内一牧丁。</P>

这职位说白了就是养马的。</P>

后天下大乱,他因为会养马被折冲府招入。</P>

成为了一名骑兵。</P>

养马,他门清。</P>

骑马,他熟络得就像拿筷子吃饭。</P>

但是,操控一匹刚成年的马儿从一个他都不知道的地方穿越尸群返回升州。</P>

这任务的难度,对他无疑是有些大的。</P>

一人一马也就只能往没有丧尸地方走。</P>

然后误打误撞来到了青阳。</P>

一人一马抵达青阳的时候是在晚上。</P>

张德帅犯了错。</P>

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P>

他以为自己到的是南江。</P>

然后,他在城门下喊了一句:“这里是南江吗?”</P>

这一喊,让他得到了青阳城活尸的热烈欢迎。</P>

一人一马就这么继续跑。</P>

然后闯进了这个院子。</P>

“这事儿就是这么离奇呀。”</P>

张德帅看抬头看着天空,一脸惆怅:“要不是在这院宅中找到了许多米酒,我将其泼在院墙上掩盖我和不落酥的气味,程兄到此,可能看见的就是我尸首了。”</P>

程暮点头。</P>

也可以这么说,毕竟这个世界的丧尸转化需要三天。</P>

“那张兄现在如何打算?”程暮道:“院外的那些丧尸,我已经帮你清理完了,你现在要回升州吗?”</P>

张德帅摇头道:“怕是有些难哟。”</P>

“怎么个难法?”</P>

张德帅说:“首先,升州城外围的活尸数量已经相当恐怖,前些日子,尸群与尸群之间还有些距离。不过就是最近,我们发现,尸群几乎融汇在了一起,将升州给围起来了!其次……不瞒程兄……我害怕。”</P>

程暮看着张德帅。</P>

你小子还挺诚实呀。</P>

一个男人。</P>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能够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害怕,很难得。</P>

“程兄,你现在是什么情况?游走四方的侠客?”</P>

程暮摇头道:“不是,我现在暂居南江。”</P>

“南江?那片现在情况可好?说起来,我已经有好久没听到南江的消息了。”</P>

程暮向张德帅简单介绍了一下南江的情况以后,张德帅那表情,可说是喜上眉梢。</P>

“程兄,那咱们还等什么呢?走吧!”</P>

程暮摆了摆手。</P>

他站起身后,道:“此地,可有茅房?”</P>

蜚兽血,起效了。</P>

当程暮在张德帅的指引下来到后院时,他看见了一匹马。</P>

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P>

“这马叫什么名字?”</P>

“不落酥。”</P>

程暮强忍腹痛:“确实是个枣的名字呀!”</P>

进了茅房之后,程暮的喷发可说是剧烈。</P>

那声音,惊天动地!</P>

“程兄……好身体!”</P>

茅房外的张德帅道:“我去前院等你。”</P>

片刻之后,张德帅的声音又起。</P>

“程兄,我没别的意思哈!就是撒撒酒,压压味。”</P>

这一拉,程暮足足拉了半个时辰。</P>

当然,他不是一直在茅房蹲着。</P>

他是在茅房门和茅坑之间往返跑。</P>

彻底通畅之后,程暮神清气爽。</P>

张德帅叹道:“程兄果然不是凡人呐。越拉越精神,我还是第一次见到。”</P>

程暮摆摆手。</P>

他伸手拿起靠在茅房门外的亮银枪。</P>

枪上手的感觉,确实比以前轻了不少。</P>

还有用!</P>

我现在喝蜚兽血还有用!</P>

不!</P>

应该说只要我喝了蜚兽血之后还拉,那就是还有用!</P>

张德帅瞧见程暮拿枪,问道:“程兄,现在咱们可以出发了?”</P>

程暮看向了后院那匹枣红大马。</P>

这马,他挺喜欢。</P>

四腿粗健,肌肉分明。枣红的皮毛光滑,就像用油抹过一般。其脖子上的鬃毛一根一根地按顺序垂下,根根发亮!</P>

再加上上次拿到的击杀奖励是【策马奔腾】。</P>

他现在距离cos赵子龙,那就差一匹马了。</P>

但是这马又属于张德帅。</P>

杀人抢马,这对程暮来说不是什么难事。</P>

但是……</P>

他挺喜欢张德帅的。</P>

因为感觉这人脑回路和他差不多。</P>

两人脑电波能都对上!</P>

就比如把自己的宠物都取了一个食物的名字!</P>

这就很对程暮的胃口。</P>

而且说起来,这张德帅也算是个人才。</P>

会养马,那不就和会修车一样吗?</P>

这可是技术性人才呀!</P>

程暮一点头:“出发!”</P>

张德帅走到不落酥身边,一个翻身上马之后,对着程暮说道:“程兄要不要一同骑马?如此速度也快些。”</P>

程暮摆手摇头:“我上马,骑哪儿?骑你面前,你抱着我?骑你后面,我抱着你?咱们两个大老爷们儿,不太好看。男男授受不亲!”</P>

“也对!”张德帅又翻身下马:“程兄,你杀尸有功,这马你起了,德帅为你牵马执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