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眼力(1 / 2)

鉴宝天王 布知火舞 1384 字 6个月前

“我说这么大晚上的你就这么想回家,咱们俩要不要出去走走?”nbsp;叶凡直接将话题扭转过来。

陈墨自然是心领神会了,手上的方向盘一打,他们两个人便转向了上山的路。

两个人又回到了那个盘山公园当中,此时虽然已经是时间不早了,但是在这里面遛弯的老头老太太不少,还有很多人在公园的广场上跳舞,锻炼身体。

陈墨示意了一下叶凡,让他跟自己过来。两个人离开那辆汽车,然后在公园当中漫步走开。

“你确定身上没有吧?”

“她没有近身的机会。”陈墨说道,“所以才会在车里放。如果他真的有接近咱俩个机会的话,早在奶茶店的时候就往咱俩身上放上了。也就不会在去月盛斋的时候放在车里了。”

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断。

“你觉得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叶凡问道。

“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想问你,你觉得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陈墨问道,“我觉得她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我的亲哥,你看人太准了。”nbsp;叶凡不得不佩服的五体投地,“那个死丫头,真的没有一句话是实话。”

“你怎么知道的?”陈墨问道。

“我……看出来的。”

这句话绝对是实话。

陈墨点了点头,然后将李小曼的漏洞如数家珍的说出来:“首先她卖的东西不太对,而且故事也太过于顺利成章。刘天华并不像是那么浅薄的人。堂堂一个大少爷,想买那种药有的是其他办法,不用去小地摊上。这不合逻辑的第一点便是它的漏洞。可是这个漏洞并不是特别严重,很容易让人忽略。”

“那么第二点呢?”nbsp;叶凡问道。

“第二点就是她自己说的话。”陈墨说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的右手中指的第一个指节上有一块老茧。虽然不是很明显,而且是用药水泡过的,但却还是有痕迹。”

“这个我知道!”nbsp;叶凡一拍手,说道,“这是长期捉笔的痕迹。对了,她说他很少拿笔。”

“这个所谓的长期捉笔是指的多长期呢?”陈墨说道,“我们来具体算一下,一个人从七岁开始频繁的用笔,长出这种检测一般是在4到5岁。也就是说,这种老茧需要十七八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如果他从18岁就开始在外面买东西的话,他得告诉她是怎么形成这个老茧的。”

“也许他在编辑部工作过阿。哦!”nbsp;叶仿然大悟,“你为什么问他是否做过文案工作的原因?”

陈墨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如果他回答做文案工作的话,我紧接着又会在问他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要拿药水将这个痕迹抹去。无论她的答案是什么恐怕都不会太合理吧。”

“我突然间发现你好贼呀。”nbsp;叶凡说道,“不动声色,轻描淡写之间,竟然把对方看了个通透?是不是我在你眼里也是这个样子?”

“这是当然喽,”陈墨笑道,“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发觉你的穿着其实很一般,但是明显有练过的痕迹,这样的人往往比较质朴,而且带人比较实在,所以我才愿意跟你这样的人合作。因为你更多的是想成就一番大事的愿望,更少的是将愿望变成现实的能力。如果我能在这个阶段当中帮你的话,那么无疑就会有一个可以合作一生的朋友。”

叶凡只能点点头。

他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陈墨这个人看人太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