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第四十六章(2 / 2)

班长竞选让她一下子感觉自己生活在孤岛上,原来大家都不喜欢她,但现在她不敢跟苗小兰撕破脸。

她害怕被孤立。

她害怕一个人。

相反,她还讨好的向苗小兰笑了一下:“谢谢你小兰,放学我请你吃冰棍。”

小孩子尤其喜欢扎堆,最怕的大约就是被同学或者小伙伴孤立。

韩峰呼朋引伴,身边啸聚了一班不爱写作业跟他“志同道合”的同学,但是自从他跟杨桃跟孟阳相约去过一回新华书店,现在两人荣升正副班长,他比自己当了班长还高兴。

连他也觉得自己的朋友圈子的素质因为杨桃跟孟阳加入而有所提高,不必这两人盯着他就先敲着桌子催促另外几个难兄难弟:“别给班长丢脸,赶紧把作业写完了交上去。”

有他的协助,杨桃跟孟阳倒是省心不少。

孟阳投入半学期所赚重新购置了一批小人书,还邀请杨桃:“你要不要去我家看书?我爷爷的书柜里也有不少书。”

他除了喜欢看小人书,也读别的书,有些不认识的字查字典解决,量早就远超同龄人。

杨桃十分遗憾:“今天不行,我干妈跟我妈去道班站打听我小妹妹的消息,上次她去杨家庄回来大病了一场,今天回来也不知道会怎么样,我要赶紧回家。”

不知为何,她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小三子一时半会找不回来。就算是找到了刘立国,他们家把人藏起来也抢不到。

孟阳也多少知道点她家里的事儿,在小树林把钱利索分了就催着她赶紧回家。

杨桃跟杨杏赶回家的时候,周婉正陪着吴英玉掉眼泪,不必问就知道结果了。

“妈,妹妹是找不回来了吗?”杨杏儿率先问了出来。

吴英玉眼泪直往下掉:“不知道。”

她跟周婉一大早收拾完了坐车去道班站,倒是找到了现在的站长,那人态度也很好,上周刚从公路段开会回来,讲起一件事情。

“刘立国是武市辖下的村子里出来的,但听说他家祖籍是徽州的,来这边支边。现在调到武市的某个乡镇公路段去了。”

铜城市与武市皆属同省,但是永喜县隶属铜城市,与武市相邻,坐车也总要六七个小时。

至于那位道班站长所说的武市某个乡镇公路段坐车过去要几个小时,完全不知道。

回来的路上,周婉提议向永喜县的派出所报案,让警察帮忙寻找。

两人在派出所坐了一个小时,派出所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当初送养的经过,听说父母皆在场,并非拐卖儿童,便委婉的劝说她们:“国家法律虽然禁止非法收养,但是你们这种属于

私下送养,也不好立案,不如你们自己找到孩子,跟孩子的养父母协商解决?”

吴英玉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警察身上,听说不受理,再三恳求:“同志,求求你帮我找找孩子吧?求求你!”

派出所的人也很是无奈:“民间送养没办法立案,当然如果你们找到孩子,两家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请求民事调解。”再三强调:“你们先要自己找到孩子。”

这个结果大大出乎吴英玉的预料,还是周婉再三相劝,才把她带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报警让警察协助找回孩子,其实我也特意找了一名在县城司法机构工作并且有着多年庭审经验已经退休的亲属咨询过关于文中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详细探讨了一番。

首先,她再三强调,国家是禁止私下送养的,但是已经达成收养事实的,比如孩子已经入了养父母的户籍的,如果你要找孩子,向派出所报案,希望警察帮你找,是不会受理的。这个属于自愿送养,而非拐卖儿童。

然后,如果孩子找到,亲生父母想要孩子,已经达成收养的情况下,孩子在养父母身边生活了好几年,十岁以下的孩子参考两家的情况,哪种情况对孩子好就会把孩子判给哪方,并不是以血缘为主。收养的情况不同于拐卖。

如果孩子大于十岁,那么法庭宣判的时候更多的会参考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跟那方。

这种情况有点类似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年纪小的看双方境况哪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除非养父母有虐童现象,年纪大一点看孩子自愿跟着谁。

有时候,法律的范畴跟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时代不同也会有所不同。我咨询的是八十年代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如果有更多法律方面的不同意见……普法可以,但剧情不会更改,因为我的设定也是经过慎重考虑,以及咨询过多年来在司法机构接触过很多民事刑事案件的退休检察官的意见才决定的,谢谢大家的种种普法知识。

宝宝们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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