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论辩可是彻底改变了奥德赛格局,使得鸿派的完全失势。这段历史的细节,是历史学家们当前最热门的课题。我很想知道,大论辩是怎样演变成第三次内战的。”
莉莎不耐烦地说:“我们隐士从来不管世俗的事!不过你要说鸿派的彻底失势,那倒不见得。尽管诺派的科学知识更加先进,使人民更容易富足,但为什么千余年来都是鸿派占上风,你想过没有?鸿派的思想更加中正平和,更具备人性。诺派的思想则是冷冰冰的,他的司法观念防小人但不顾念君子。这就导致了君子没有生长空间,最终使得小人泛滥。所以,在纪元初期博弈时,鸿派迅速占据了上风。因为大家更喜欢人性化的国度。至于鸿派的失势,一方面是战之过,另一方面是鸿派的故步自封。
我记得大论辩时不是有人提出鸿体诺用吗?像你这样的融合派,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原本,我还以为你是个古板的老太太,没想到你能有这样的见解。”
“我可是诺派,只不过活得久了就不再在意派别之争了。现在大家不都对派别讳莫如深么?融合是大趋势,绝没有东风压倒西风的道理。而且姐姐,你要记住,偶尔我会表现得老成些,但我还是一名十七岁的美少女。”
看着莉莎似笑非笑的表情,Er孙打了一个激灵。她夹了一根手剥笋给莉莎说:“吃点儿蔬菜清清口。”
莉莎小口咬在手剥笋上,咔嚓一声脆响,嚼了两口后抱怨道:“脆是挺脆,就是皮太硬了,嚼不动。”
Er孙玩味地笑道:“亲爱的,手剥笋的外皮是不能吃的。”
“呸!”莉莎吐掉口中嚼碎了的硬皮,不无抱怨地瞪了Er孙一眼。
两人的座位是二层临窗的位置,夕阳余晖投在八仙桌上。Er孙斜眼看向街对面的冰激凌店面说:“我去买点冰激凌,要吃吗?”
脱下一口毛肚,莉莎灵动的眼珠转了转,狐疑地盯着她。
Er孙无奈地摊摊手说:“好了好了,吃过饭再去。我的手现在可还疼呢。”
莉莎想了想,心说:我的神念可以覆盖八百米,就算她有小动作,我大可以使用魔心咒让她当街癫狂,由不得她不就范。于是,她便笑着说:“姐姐你都请我吃这么多好吃的了,我哪能不信你,你快去快回。”
Er孙也还以微笑,心中更是乐开了花:女人再大都抵挡不了甜食的诱惑,不过——诱你上钩真他娘的贵!这可都是我的血汗钱。
信步下了楼,刚走出八角塔,她就迈开两条腿蹿进了旁边的巷子里。向着三道街方向狂奔,那里是锦官唯一的纪念品销售处,也就是奥德赛唯一可以买到熊爪杯的地方。
“小妮子真敢跑!”莉莎微微冷笑,施展魔心咒刺入Er孙的脑中,却失败了。她紧皱眉头,Er孙脑中残留着一道神念,而且神念的力量居然强过自己。她想要提高神念攻击的强度,但又恐怕力量太强把Er孙的脑子搅成一团浆糊,只好作罢。
啪,莉莎气愤地拍在桌子上,一筷子将剩下的毛肚包了圆,七上八下一通涮,三口五口吃进肚,还不忘扒两口冰粉解辣。不待毛肚吃完,她就拎起小包站了起来,本打算直接从窗口跳下去,但转念一想,此时不宜在世俗人面前展露身手。
于是,她垫步凌腰,嗖地转入楼梯,噔噔噔,三步并两步地下了楼,紧接着足尖点地,不到一息便冲到了门口。这一手轻身功夫,从离座到出门统共不到十五秒,但凡是个练家子都要为之喝彩。
“小姐,您还没结账呢?”一名服务生快步挡在了门口,露出虎视眈眈的微笑。
“啊?啊——”莉莎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口中没咽的毛肚险些掉出来。
瞧,临逃走还不忘再吃两口,不是吃霸王餐的又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