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假,还有分享一下新书的序章(2 / 2)

那双三寸高的漆黑细带高跟鞋,决不是该出现在密林中的东西,穿着这玩意走路,要不了几步如玉似的脚丫就会被枯木杂草刺得鲜血淋漓。

这女孩怎么看都像是生活在温室的明珠,需要花很多钱和时间才能培养出来,她的人生就该与鲜花,美酒,时尚还有舞会作伴,奔狼领这种声名在外的诸恶云集之地,应该一辈子都和她无关。

可芬里尔却骤然警觉起来,作为奔狼岭的领主,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它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它注意到那个女孩身后一连串足迹都带着血印,痕迹很深,那是唯有在浓郁如池的鲜血中走过,才会让鞋子的侧面水台都由黑染上这么深邃的颜色。

昨天那些闯进奔狼岭的人类,就是来杀她的吧?芬里尔想。

“我需要一条狗来为我看门护院。”

女孩晃了晃手里用藤条编织出来的项圈,又重复了一遍她的要求。芬里尔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它霸占奔狼领已经长达几十年,这才让这里地方得名奔狼岭,普通人甚至因为它的恶名不敢靠近这里。

而现在,眼前这个还没芬里尔小腿一半高,只能对芬里尔卖力仰视的女孩,居然要让芬里尔当她的狗。

面对那如刀锥一样刺过来的狼瞳,女孩自始至终都在笑。那与其说是友好,倒不如说是对芬里尔的欣赏。

细嫩的手指捧着脸颊,她眼底里跳动着粉嫩的爱心,目光自下而上,审视芬里尔肌肉的眼神就像在看待某种玩具。

那是充满欲望的目光,带着淫邪的意味,色欲魔女就是这样强欲的存在。

不过直到昨天来奔狼领的时候,她还是魔女讨伐军中的一员甲胄骑士,整个讨伐军以近乎全军覆没为代价,换来她持剑刺入魔女喉咙的一击,魔女死前也用荆棘洞穿了她的心脏。

当她醒来本能地想要找口水喝时,却在湖中看到了魔女的脸庞,娇小而稚嫩,长发丝绸般光亮,末端打着细碎的小卷,宝石般的红色瞳仁如同梦幻,嘴唇上珠玉般的光散发着天生的诱惑,委实是担得起色欲之名的漂亮女孩。

直到那一刻她才明白,象征噩兆的魔女是无法被杀死的,谁杀死了魔女,谁就会成为下一个魔女,永生不灭。

她坐在湖边抱着胸口想了很久,思索自己的未来。

变成魔女似乎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坏事,想想以前在教廷过的都是什么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