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巴巴罗萨帝国(2 / 2)

无它,他们不想节外生枝罢了。

他俩这模样,亿点都不像是盗贼一系的职业者。

五天后,一路风雨兼程赶回去巴巴罗萨帝国首都的两师徒,直到看到自家那标志性的白色皇城城墙后,才算松了一口气。

以至于百年下来,飞马已成为了巴巴罗萨帝国的象征。

他们又不打算跟雷恩对着干,当然是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在外人看来,魔法塔这种玩意,对于魔法师来说,你可以不用,但你不能没有。

哪怕这座以蓝色水晶点缀、状若权杖的法师塔业已失去了它的主人超过一百年,它依然散发着独特的奥术光辉。

白云翻滚间,三道金光俯冲而下,三位金甲骑士就这样驾驭着飞马排着品字形的队列划过长空,一路飞向那座纯白的皇城。

有火蝠当警哨,效果就是这么离谱。

当下是末法时代,法爷几乎死绝,连各大教会牧师的神术也是时灵时不灵,一个能稳定施法的强大法爷有多值钱,桑德斯深有体会。

没错,拥有一匹飞马对他们的主人来说是财富、实力、成功与幸运的终极象征。

人类仅仅是综合性好,才在这世界占有一席之地。

当中最受尊崇的,自然是飞马骑士。

晴朗的天空中,清越的马匹嘶鸣声不时从云层上传来。

雷恩打算弄个弱化版的,大概三层楼高,9米左右,配以一个3米直径的半球形金属圆顶。

飞马比世上最强大的战马都要强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它能轻易地用甩动的蹄子踩碎一个食人魔的头颅,并能在短时间内飞出很远的距离。

巧的是,法师对于知识的追逐远大于对物质层面上的,法师也不会要物理系的装备。这就造成一个现象:别说是练出来的法爷,甚至法爷还没练出来,都会有一群物理系强者围着法爷转。

论敏捷比不上精灵,论力量比不上各种半龙人与兽人,论魔法比不上那些半恶魔和半魔鬼,甚至连比数量也比不过地精和狗头人……几乎在每一个单项上,人类都是倒数的。

法师穿不了皮甲。在雷恩眼里没什么价值的龙皮,到了桑德斯这里则价值连城。

一周后,在雷恩指点下装配完电塔的两师徒,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看着两人麻利地蹦跶几下就跳到山下,甭提雷恩多羡慕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吧。

就凭那个废弃铁匠铺里那点铁锭,是怎么都搞不定的。

偏偏他死也说不出“捎上我”这样的话。

它的前主人传奇大法师安东尼奥因为魔网的崩溃而殒命,这绝对是帝国之殇。

更糟糕的是,他和弟子们的集体陨落,并没有让这座法师塔停下它的威能。固执的塔灵忠实地继续执行着守卫法师塔的任务,将任何胆敢靠近法师塔的存在、包括巴巴罗萨皇室成员都轰杀至渣。

当初投入帝国十年国库收入打造的法师塔成为了不分敌我、无差别攻击的毒瘤子,这早已成了帝国皇室难以言喻的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