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离开的女仆(1 / 2)

人体仿真皮肤魔法让李研不由自主的开展第五代机械魔偶进化实验,机械魔偶将拥有人类的肉体身躯,实现以人类仿真机械化机械魔偶融入人类社会。</P>

统一王国第二百八十年,小雾与小雪成功以人类机械魔偶的身躯复活,样貌还是她们以前的样子,虽然她们的灵魂再也无法回归肉体,但小雾与小雪她们表示,能再次望见李研,已然十分满足。</P>

“少爷…能再见到你,小雪死而无憾了。”</P>

“少爷,小雾好想你…”</P>

机械女仆的诞生,李研生活再次美满起来,有时候给机械女仆开个洞还是不错的,总不可能一直麻烦小蠢货。</P>

小蠢货似乎不长身体了,身高矮矮的,一米五的个,欧派小的可怜,可爱的脸蛋让李研有时候不自觉的有些罪恶感。</P>

小雾与小雪亲身伺候,李研的生活也有滋有味起来,望着无所事事每天看《20+冒险者后宫生活》的小蠢货,李研决定是时候开展魔族内应计划。</P>

这几百年里,魔族依然持续的进攻着,像是不知疲倦的野男人,又好像是贪得无厌的贪心商人,对人类的领土,人类,本身充满着野性的饥渴。</P>

北部战区常年魔法飘飞,哪怕是已然步入魔法时代狂潮,对于魔族这个天生就是魔法神明私有子的物种,人类仍然不敌魔族。</P>

哪怕是李研不定期以各种伪装姿态空间移动拜访战地,但仍然压不住魔族的肆虐,搞得李研已然死去数百个马甲,假死的生活日常让李研都有些怀疑自己的生与死。</P>

“小蠢货,你去当内应吧,魔族那边你已然有了生存的能力,哪怕是老练的七崩贤,你也能与之一战。”</P>

李研温柔的走向小蠢货,大手轻抚着小蠢货的脑袋,他很爱小蠢货,但为了人类的未来,他不得不让小蠢货离开他,几百年了,他仍然未与魔王一战,越发了解北部战区,他就越对魔王的实力感到好奇,魔族毕竟是天生的自私自利者,哪怕是小蠢货,她经过几十,上百年的人性化教导,她隐藏在内心之中的占有欲依然没有改变。</P>

能无休止的命令所有的魔族进攻,让魔族这种自私自利的种族都能团结一致,魔王的实力已然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层次,或许已然达到赛丽艾那个精灵老祖宗的程度。</P>

“少爷,我不习惯一个人旅行。”</P>

小蠢货低着脑袋,脸上带着几分楚楚可怜,她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待在李研身边,哪怕只是当一个花瓶,当一个玩偶,当一个随手拿捏的斐济悲,她也毫无怨言。</P>

“不行的,小蠢货,魔族那边需要你,魔族有太多的秘密我不知晓,几百年了,我仍然不敢踏入魔族的领土,那里有着让我不敢轻易步入的力量。”</P>

李研温柔的抱住小蠢货,他虽然是一个宅家狂魔,每天爱好锻炼身体,以及闭关修炼研究魔法,但他无比的向往全世界旅行,这些年他去过无数地方,但魔族的领土范围,他敏锐的感知到其中的危险,会死,而且不止一次。</P>

魔族的秘密让他好奇不已,宛若兔女郎神秘的衣物后的美景让人向往却无法探究一二。</P>

“等我以后统一魔族,我就封你为魔王,小蠢货,你觉得怎么样?”</P>

李研笑嘻嘻的说着有趣的话题,北境魔族之行,非小蠢货去不可,以魔族的身份,再加上小蠢货那足足七十多级的魔力强度,以魔族那魔力就是地位的方式,成为七崩贤,只是一句话的功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