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结束了,除去五凶魂(1 / 1)

怨婴速度很快,在这狭小的房间之中乱窜。好几次他都想撞开门和窗户逃出去,可都失败告终。只能在这屋子里,被追杀得“呜呜”吼叫。这会儿,怨婴一个大跳,直接倒挂在了吊扇之下。他四肢抓着扇叶,脐带缠在自己的脖子上,扭着脑袋对着我们叫了两声。个头不大,但他乌青色的皮肤和满嘴的尖牙却看得人头皮发麻。毛敬见状,举剑就准备将其逼下来。可是这怨婴却提前吸了一口气,缓冲了一秒多时间。只见他的腮帮子鼓起,没等毛敬一剑刺下,他张口就喷出滚滚黑气。这黑雾我们在外面见识过,有腐蚀效果,皮肤可不敢随便沾染。“小心!”我急忙提心,举起黑伞格挡。毛敬也是被吓得一个闪躲,我将黑伞顶在最前面。“滋滋滋”的黑雾袭来,沾染到吊扇的铁质叶片,都将上面的油漆给腐蚀掉了更何况皮肤。这一次,怨婴不断喷吐。想用黑气弥漫整个房间,将我们腐蚀致死。可他的阴谋不可能得逞。潘玲后退数步,双手快速结印,一声低吼:“九耀顺行,天地光明。华精茔照,元灵惶惶。灵光咒;急急如律令,敕!”一掌拍出,出现一阵闪光。闪光之下,怨婴“嗷”的叫了一声,用手挡住自己的眼睛,嘴里也停止了黑雾的喷吐。黑雾腐蚀效果厉害,可一旦停止了喷吐,黑雾就会迅速的消散。看准时机,我将黑伞往上一顶,直接戳在了怨婴的身体上。黑伞尖端将怨婴刺伤。怨婴从吊扇的叶片上,掉落了下来。毛敬一网下去,眼见就要将其网住,怨婴再次出现一个幻灭,化作黑气消失不见。“机会来了!”我立刻大喊。幻灭之后,他有二秒半的时间,是无法继续幻灭的。这是我们抓住他的好机会。等怨婴再次出现,在左边墙壁上。我直接就是一个飞扑,鱼骨剑猛刺怨婴。怨婴见我来势汹汹,又是一个横跳。肚子上的脐带,直接抽向了我。我这次根本不躲,看着抽过来的脐带,扔掉黑伞一把将其拽住。“出手!”我大喊一声。潘玲施展完灵光咒后,已经拿起了镇邪网。现在怨婴脐带被我拽住,幻灭也无法施展。逃也逃不掉,是网住他的最好机会。潘玲也不负众望,手中镇邪网一网撒出。怨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镇邪网而来。举起爪子“呜呜”叫了两声,然后便被镇邪网,直接网住了。“网住了!”“干得漂亮师妹。”镇邪网内的怨婴,这会儿不断地挣扎。“嗷嗷呜呜”的嘶吼,想要撕烂镇邪网。可以他现在的道行,还没有这个能力,至少短时间他想撕烂镇邪网。潘玲结印:“收!”镇邪网快速的缩紧,怨婴想逃走,就更难了。身体一点点的被限制。毛敬欣喜,更是迅速抽出一道黄符,直接就拍了上去。一是为了压制怨婴,二是为了防止他真的撕破了镇邪网逃脱。这一道黄符下去过后,镇邪网再次缩紧。怨婴就和粽子一样,被网在中间,根本动弹不得。只能在地上“呜呜”的叫,滚来滚去。“哈哈哈!成功了。”我兴奋的开口,举起鱼骨剑直接捅向了镇邪网里的怨婴。夜长梦多,一剑杀死,是最好的方式。在镇邪网里的怨婴,双眼直勾勾的瞪着我,这会儿带着恐惧。“呜呜呜”的叫喊,好似在说让我放过他。可我心如铁石,不管你生前是否可怜、冤屈,化作了厉鬼,我只能送你上路。结束他沉沦在怨念中的痛苦,也还一方太平。“唰!”一剑刺下,怨婴没能做出任何姿势,便被我捅在了胸口之上。他身体剧烈颤抖,看着我张了张嘴巴!阵阵阴煞气,不断从口鼻之中冒出,随着身体更为剧烈的抖动。“砰”的一声爆开,变成一团磷火,魂飞魄散。怨婴魂飞魄散后,四周的阴冷之感,也在逐渐的褪去。阴煞之气,更是迅速消失。“结束了!”毛敬长出了口气。潘玲也靠在墙上,终于完成了清扫。二人都有一些疲态。我也是深深吸了口气,看着地上的即将熄灭的人形磷火,只是叹了口气。梁家,只是想有个后代。梁大山懂一些本事但不多。弄巧成拙,将三个媳妇弄成了厉鬼。自己也莫名横死在水缸中。可能是他媳妇害的,同时害了好几个无辜的村民。但他们的出发点,就只是想有个后代而已,只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三个媳妇都是自愿嫁给的梁有妻。刚死的怨婴,说起来也算个无辜的孩子。投胎就死,自然有怨气。妈还是个恶鬼,恶鬼恶胎,成为怨婴极凶。可作为一个清除邪祟的从业者,我同情他们却不会怜悯他们,只能将他们杀死。就是不知道,这梁有妻和梁家,是不是上辈子欠了很多恶债。这才导致他这辈子,命中注定无妻无子。一时间,我脑海里回顾完这件事的所有事件和细节。看向昏迷中的梁有妻,对着毛敬和潘玲说道:“我们休息一会儿,再叫醒他吧!”毛敬和潘玲点点头。然后我们就坐在这屋里,休息起来。可我们休息不到十分钟,潘玲突然警觉起来:“有脏东西!”她话音刚落,我和毛敬又一次的紧张起来。什么情况不会还有变故吧惊讶之间,我们纷纷站了起来。果真能感觉到屋外有阵阵阴气,但没有煞气。“有鬼靠近!”毛敬盯着窗外开口。“出去看看!”我拿起法器,准备去屋外看看。随之,我们三人往屋外走去。等来到门口,发现院子大门前,有阵阵雾气。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好些个人影在靠近。阴风拂拂,没一会儿就见到七八个寿衣鬼来到院子门口。仔细一看,发现并不是什么凶恶的阴煞厉鬼。而是之前在石坝上,见到的那几个巫北坎**民……........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