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1960年,母亲改嫁的第六年,也是丹尼尔从家里搬出来住的第五年,腊肠狗麦恩是他的“合租室友”。

周一总是让人烦躁,特别是对于丹尼尔这种一直找不到稳定工作的三流作家来说。

很讽刺的是,他这个收入低于同龄人平均值的人居然有严重的洁癖,这一点可以从他整洁的穿着,一尘不染的房间以及麦恩散发着香气的皮毛上看出来。

他有条不紊地把自己包装进衬衫和羊毛开衫中,像往常一样带着麦恩到公园里散步。他特意避开上班族常常经过的街道,他不想显得太“与众不同”。

“离人群远一点,丹尼尔,”他自言自语,“他们会嘲笑你无所事事的,一定会的。”

公园里和煦的阳光和温柔的微风总是能让他时刻敏感而紧绷的神经得到放松,而不时经过的路人可以为他的创作提供灵感。

公园里有五张扶手椅,但很少会有空出来的位置。他抬起头,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

一号扶手椅上坐着一个叼着烟斗的老男人,坐他旁边意味着需要吸二手烟,跳过;二号扶手椅上坐着两个亲切交谈的老妇人,坐她们旁边有沦为谈论对象的可能,跳过;三号扶手椅上坐着四个摇滚男孩,他们的脸上涂着厚厚的烟熏妆,皮夹克上还沾着番茄酱和薯条渣,跳过;四号扶手椅上坐着一个刚跑完步的运动员,从他浸湿的背心可以判断出他身上正散发着浓浓的汗味,跳过;五号扶手椅没有人——很好。

他拿出一张纸巾,将自己要坐的地方仔仔细细地擦了几遍,坐了上去。

他买了一些吐司片,一路上他一直在抑制肚子里的馋虫,现在,他终于可以大快朵颐了。

麦恩摇着尾巴在他的腿下钻来钻去,渴望得到一些食物。

他一边吃着,一边猜想前四张椅子上正在发生的故事:

那个老男人也许是和妻子因鸡毛蒜皮的事吵了架,愤然离家,在这里回忆他逝去的初恋呢;

那两个老妇人也许是多年的邻居,年轻时总是互相看不顺眼,直到另一个女人搬到她们附近,她们才握手言和,一致对外的,现在正讨论那女人的糗事;

那四个摇滚男孩也许都是学校里的问题学生,因为在打了架终于被学校开除了,提前进入社会,因人以类聚而成为朋友,组建了乐队,然而因无人赏识而收入低微,被迫吃住都在公园;

那个运动员也许和队里的同伴意见不和吵了架,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而单独疯狂训练,不愿承认自己的一意孤行。

好吧,他承认他的猜想总是阴暗的,谁让他总是遇到阴暗的事呢。

“你好,先生,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丹尼尔很厌恶别人在他吃东西时问他问题,因为他需要在嘴里包着东西,唇上沾着碎屑或油渍时回答,这种邋遢的行为足以让他抓狂。

然而这一次他没有抓狂。

当他不耐烦地抬起头时,对上了一双干净的蓝眸。

眼前的女人有着绝不算漂亮的面庞,身着一件没有任何花纹白裙。但她普通的面庞和朴素的穿着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显得那么和谐,和谐到好像她的每一根发丝都是精心安排的一样,让人怀疑这是电影里的场景。

最让丹尼尔印象深刻的是她干净清爽的气质。对于他这种极度洁癖的人来说,这个女人身上淡淡的lifebuoy香皂味是他这个早晨闻到的最令人愉悦的气味了。

“不……不介意。”丹尼尔腼腆地回答着,用纸巾将自己身旁的位置擦干净。

“谢谢您!”女人愉快地坐下,“今天天气真好!周一真是好日子!”

丹尼尔尴尬地搓着自己的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长时间的独居使他丧失了大部分人际交往能力。

“这是您的狗吗?”女人注意到趴在丹尼尔脚边哈气的麦恩,“它长得真可爱。”

麦恩像是听懂了女人对它的夸赞,它昂起头叫了几声,快活地摇了摇尾巴。

“我乡下的家里也养了一只狗,是一只牧羊犬,它帮爸爸照看羊群。”